5月29日,南都记者从裁判文书网获悉,离婚冷静期最后一天,吉林一男子捅死妻子出轨对象,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根据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期公布的判决书,被告人赵某甲,1971年出生于吉林省德惠市。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赵某甲因妻子王某甲与被害人韩某甲有不正当男女关系而与韩某甲产生矛盾。
2023年5月19日6时许,赵某甲发现王某甲不在家,怀疑王某甲在韩某甲家,遂到吉林省德惠市五台乡韩某甲家寻找王某甲,与韩某甲发生口角并厮打,赵某甲持韩某甲家厨房内的尖刀连续捅刺韩某甲头面部、胸腹部等处20余刀,致韩某甲失血性休克而死亡。作案后,赵某甲自杀未果被送往医院,在医院告知其子赵某乙其用刀扎韩某甲的事实,让赵某乙报警,公安机关接警后赶到医院将赵某甲控制。
被告人的妻子王某甲提供证言称,其和赵某甲4月19日到民政局登记离婚,离婚有冷静期,5月19日到期,当天其和赵某甲还没去民政局领离婚证,赵某甲就把韩某甲杀死了。
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赵某甲持刀捅刺被害人韩某甲,致韩某甲死亡的事实,有经庭审核实的证据证实,赵某甲亦供认,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赵某甲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依法惩处。鉴于本案因民间矛盾引发,韩某甲对引发本案存在过错,赵某甲有自首情节,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根据被告人赵某甲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判决被告人赵某甲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采写:南都记者 马辉
编辑:张亚莉
更多报道请看专题:社会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