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骗取国家补偿款!惠州龙门县两人被“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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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4-05-31 21:15

5月31日,惠州市龙门县纪委监委通报,龙门县自然资源局龙潭自然资源所原所长戴伟机、龙门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原负责人康卓锋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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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称,日前,龙门县纪委监委对县自然资源局龙潭自然资源所原所长戴伟机、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原负责人康卓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戴伟机、康卓锋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贪欲膨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合伙骗取国家补偿款。

戴伟机、康卓锋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相关规定,经龙门县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戴伟机、康卓锋开除党籍处分;由龙门县监委给予其二人开除公职处分;将其二人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1年3月29日,龙门县自然资源局任命戴伟机为龙门县自然资源局龙潭自然资源所所长。

此前的4月30日,龙门县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中,龙门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原负责人康卓锋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被通报。通报显示,2022年,康卓锋在开展垦造水田工作期间先后两次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2023年11月,康卓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采写:南都记者  蒋奇政

编辑:蒋奇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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