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可以在限制条件下执行部分功能决策的自动驾驶模式,L3/L4级自动驾驶自去年道路测试牌照发放后,今年迎来上路通行试点,此举被业内视为高级别自动驾驶或将加快落地的信号。
日前,工信部发布《四部门有序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的通知,公布了9家首批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联合体。四部门组织专家对首次集中申报的方案进行了初审和择优评审,研究确定了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广汽乘用车有限公司等9个联合体进入试点。
对于此次试点的遴选过程,工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申报过程、初审工作、择优评审工作三个环节后,四部门根据专家总体意见,并综合考虑产品类别、车辆运行城市特点、申报的自动驾驶功能、企业测试示范基础等情况,在履行相应程序后,确定首批进入试点的联合体。
据悉,本次试点工作将引导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和使用主体加强能力建设,系统推进智能网联汽车产品技术创新、规模化发展和产业生态建设。通过试点加快智能网联汽车产品量产应用,带动汽车与新能源、人工智能、信息通信等产业融合,打造新质生产力,助力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高质量发展。
对比来看,相较于去年11月多家车企获得L3测试牌照,此次上路通行试点的实施已不仅仅停留在产品的研发阶段,而是产品准入的前期测试。因而业内认为,首批9家联合体拿到了含金量颇为充足的试点资格。
工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L3测试牌照主要应用于产品研发过程,通过开展实际道路测试,验证产品在实际道路交通运行环境下的安全性。充分的产品研发测试验证,是后续产品量产应用的重要基础,也是此次试点的重要基础。
而根据《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的意见》和此次《通知》要求,具备自动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应符合模拟仿真、封闭场地、实际道路等测试验证要求,其中,实际道路测试是产品自动驾驶系统安全测试验证的重要支柱之一。对确定进入试点的联合体,汽车生产企业需要进一步详细制定并完善产品准入测试与安全评估方案,并在多方监督下,按要求开展测试与安全评估工作。
下一步,四部门将按照试点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有序推进试点实施,并基于试点实证积累管理经验,支撑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制修订,加快健全完善智能网联汽车生产准入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推动我国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南都记者 于典 发自上海
编辑:甄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