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了对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603001,以下简称“ST奥康”)及其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王振滔等人因违规行为遭到的公开谴责。据悉,公司发生大额资金占用、关联交易,且未按规定及时披露。
根据上交所公告显示,2021年至2022年,在王振滔的组织、安排下,公司通过第三方将公司资金转给由王振滔控制的温州市瓯海南白象如飞鞋服店、永嘉县奥光鞋店,相关行为构成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1年累计发生额达1.67亿元,2022年累计发生额为9500万元。截至2024年3月28日,占用资金及利息已归还。
此外,王振滔还利用上市公司的影响力,与经销商协商,经销商将货款汇入王振滔控制的温州市瓯海南白象如飞鞋服店、永嘉县奥光鞋店的银行账户,导致经销商回款至上市公司的时间滞后,构成关联交易。2021年至2023年上半年,累计发生额分别为5.009亿、3.643亿和1.026亿,分别占公司当期净资产的14.45%、12.37%和3.46%。截至2023年4月14日,此类关联交易已停止。
上交所指出,ST奥康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上述大额资金占用和关联交易,且在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等报告中未能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相关信息,违反了《证券法》及相关监管规定。
上交所认为,王振滔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时任董事长,组织、指使相关员工实施违规事项,未能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是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同时,时任总经理王进权和时任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翁衡也因未能勤勉尽责,未能保证公司及时披露信息,被认定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目前,上交所已对ST奥康及相关责任人发出纪律处分决定,并对公司及王振滔、王进权、翁衡予以公开谴责。此纪律处分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此前,ST奥康及相关责任人已因上述事项被浙江证监局处以罚款。根据ST奥康5月16日公告,浙江证监局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王振滔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王进权和翁衡分别给予警告,并各处以80万元罚款。
图片来自ST奥康5月16日公告。
ST奥康隶属于奥康集团有限公司,拥有超三十年的制鞋历史,是国内知名皮鞋品牌之一。目前,公司主要从事皮鞋及皮具产品的研发、生产、零售及分销业务,拥有自有品牌“奥康”“康龙”,并代理休闲品牌“斯凯奇”和运动品牌“彪马”。主导产品品牌“奥康”皮鞋陆续获“中国真皮领先鞋王”“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全国重点保护品牌”等称号。
财报显示,2022年,ST奥康亏损3.74亿元。这也是自2012年上市以来,公司首次亏损。公司年报还被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于2023年4月戴帽。
2023年,ST奥康实现营收30.86亿元,同比增长12.05%,归母净利润为-9328万元,亏损幅度相较2022年有所收窄。
图片来自2023年年报。
2024年一季度,公司营收7.59亿元,同比减少15.34%;归母净利润2259.94万元,同比减少44.66%。
图片来自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采写:南都记者 石力
编辑:石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