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商品房用作保障房!广东一地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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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4-06-17 22:20

6月17日,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征集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公告》(下称《公告》),面向全市开发企业开展房源征集工作,拟在全市行政区域征集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据克而瑞统计,截至目前,至少已有超20城落地“政府收储商品房”模式,此次随着保障性住房再贷款工作推进会的召开,后续城市数量预计还将持续扩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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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库存量持续上升

“惠州积极去库存,对于房企的资金状况改善具有积极的作用。相关房企也应该抓住这个有利时机,积极主动推进相关工作。同时客观上通过此类以购代建,对于后续当地房企去库存增强信心等都有积极的作用”,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

根据惠州公告,在双方自愿原则下,惠州拟由政府选定的专业化国有企业作为收购主体,以合理价格收购(以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价格为参考上限)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征集房源为市域内7个县(区)中心区域内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房源。需满足资产负债和法律关系清晰、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面积小于120平方米、房源权属清晰可交易等条件。

与此同时,为优化保障房群体居住环境,该公告还要求征集房源所属项目周边交通便利、配套设施完善,满足一定车位配比。并还将优先选取整栋或整单元未售、可实现封闭管理的楼栋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公告》明确征集时间为期一个月(2024年6月17日-2024年7月17日)。

根据中指数据,截至2024年5月底,惠州新房库存量近1309万㎡,去化周期超30个月,库存压力较大。

“2021年以来,随着房地产市场进入深度调整期,惠州新房去化速度放缓,库存量持续上升”,中指研究院华南分院研究总监杨永俊分析认为。

“此次征集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政策出台,有利于缓解房企经营压力、稳定市场预期,加快房地产市场的企稳恢复。另外,收购现有新房作为保障性住房,可避免重复建设,节约成本,更好地满足新市民、新青年的住房需求。”

多地政府及时跟进落地

国家政策层面,6月12日央行在山东省济南市召开的保障性住房再贷款工作推进会强调,要按照“政府指导、市场化运作”的思路,借鉴前期试点经验,着力推动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落地见效,加快推动存量商品房去库存。

此前6月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房地产相关工作。会议指出,“继续研究储备新的去库存、稳市场政策措施”,强调“对于存量房产、土地的消化、盘活等工作既要解放思想、拓宽思路,又要稳妥把握、扎实推进”。

5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提出,将设立3000亿元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支持地方国企收购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预计将带动银行贷款5000亿元。

这之后,多地政府及时跟进落地。6月13日,常州市房地产业发展与房地产市场调控联席会议发布《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出了不再新建安置房、一律不再新增安置房用地供应、直接购买或房票方式购买商品房用于安置房等措施。

6月2日,苏州市房地产长效机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出台文件,明确坚持“以需定购”,组织地方国有企业以合理价格收购部分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主体购买商品住房用于职工租住。

更早之前,5月27日,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相关文件,拟由市属国有企业在部分行政区域征集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房源为单套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住房,优先选取整栋或整单元未售、可实现封闭管理的楼栋或整院。

5月23日重庆嘉寓房屋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公告,面向全市征集市场化批量收购商品房用于租赁住房房源。房源要求位于重庆市中心城区,整幢、整单元作为基本收购单位,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王艳玲

编辑:李美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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