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酒业称运转未受被追征30年前欠税影响!由原母公司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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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4-06-19 16:43

近日,湖北枝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枝江酒业”)被税务部门追缴30年前欠税费用,有关情况引起关注。据相关公司公告,税务部门核定,枝江酒业1994年1月1日至2009年10月31日的应纳税费合计约8500.29万元。6月19日,枝江酒业相关工作人员告诉南都记者,已经关注到相关报道,枝江酒业的生产、销售运营并未受到影响,“公司现在整体都是正常运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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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官网展示图。

据了解,6月13日,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维股份”)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湖北枝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家税务总局枝江市税务局开发区税务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核定应纳税额通知)》,当月4日,枝江酒业未按规定的申报期限对1994年1月1日至2009年10月31日的消费税进行纳税申报,核定枝江酒业上述时期内的应纳税费包括消费税约7835.29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约512.77万元、教育费附加约152.22万元,共计约8500.29万元。

公告称,枝江酒业为维维股份原控股子公司,2020年维维股份将所持有的枝江酒业71%的股权全部转让,2020年末维维股份已不再将枝江酒业纳入合并范围。根据维维股份转让枝江酒业股权时与江苏综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枝江酒业的控股股东)签署的相关协议,如税收机关因枝江酒业存在未缴或者少缴税款,而对其进行交割日前税收追溯征收的,由维维股份负责补缴前述税款。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税收追溯征收事宜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若维维股份承担补缴上述税收追溯征收款项,将计入2024年当期损益,鉴于滞纳金金额尚不能确定,若不考虑滞纳金因素,经初步测算预计影响维维股份2024年度利润总额约8500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维维股份应收枝江酒业欠款本金1.23亿元,根据2023年维维股份与江苏综艺、枝江酒业签订的股权转让补充协议,若税收追溯征收款项实际发生时,将直接在枝江酒业欠付维维股份的1.23亿元款项中予以抵扣。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年审会计师审计后的数据为准。

南都此前报道,6月19日,对于追缴枝江酒业30年前欠税费用的情况,宜昌市税务局工作人员回应南都记者称,内部正进行进一步核实调查,之后会向社会反馈情况。

采写:南都记者 敖银雪

编辑:张亚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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