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奥一新闻从国家医保局获悉,2024年4月,国家医疗保障局联合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印发了《关于开展2024年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2024年度全国医保基金飞行检查工作,梳理了心血管内科、骨科、血液净化、康复、医学影像、临床检验六个领域常见的违法违规典型问题。
同时,向各地下发了《定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典型问题清单》,要求各省按照《问题清单》,结合本地政策,组织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及时主动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
奥一新闻梳理发现,在问题清单中,康复类领域的违法违规典型问题最多,高达16条。例如,在开展运动疗法中,存在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纳入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国家医保局指出,《诊疗目录》中,运动疗法限支付器质性病变导致的肌力、关节活动度和平衡功能障碍的患者,一个疾病过程支付不超过3个月;每日支付不超过2次(包含项目合并计算)医保支付存在“不符合医保限定支付适应症、不符合医保限定支付天数与频次”等问题,此外,骨科类领域违法违规典型达15条,违规类型包括虚构医药服务项目或重复收费、串换项目、分解收费和超标准收费等问题。
为依法惩治医保骗保犯罪,切实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医疗保障合法权益,结合工作实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现联合印发《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其中提及,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对组织、策划、实施人员,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上述行为包括:(1)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2)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检测报告等有关资料;(3)虚构医药服务项目、虚开医疗服务费用;(4)分解住院、挂床住院;(5)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6)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7)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8)其他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定点医药机构通过实施前款规定行为骗取的医疗保障基金应当予以追缴。
此外,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该行为包括(1)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检测报告等有关资料;(2)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3)虚构医药服务项目、虚开医疗服务费用;(4)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5)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医用耗材等,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6)其他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需要注意的是,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按照有关规定为他人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属于前款第(2)项规定的冒名就医、购药。
采写:奥一新闻记者 林诗妍
编辑:林诗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