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这一年,你们的城市在无障碍环境建设上,有什么突出成果?”
在近期的一场培训中,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残联第七届主席团副主席、中国助残志愿者协会会长吕世明,向在场的各地无障碍社会组织代表提出了这个问题。
从医院配备智能手语翻译机,到名胜古迹无障碍改造,再到开展无障碍示范城市创建,代表们依次做了介绍。作为中国无障碍环境建设的主要推动者之一,吕世明一边倾听代表们的讲述,一边不时做出评价,并通过提问启发大家,让代表们在兴奋之余,又感到一丝紧张,这也是来自责任的压力。
曾有人形容,无障碍环境建设如同一条宽阔的马路,通往更加平等、包容的社会,随着近年来社会各界对无障碍的重视程度持续提升,这条马路正延伸出许多新“支路”,既指向法规、政策与标准的完善,也通往社会组织、媒体等各界力量的参与。
站在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分岔路口”,如何让每一条支路都能顺畅、发挥作用,共同通往“有爱无碍”美好未来?南方都市报“有爱无碍·蓝皮书访谈录”近日对吕世明进行了专访,共同探讨无障碍事业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开展执法检查、落实建设标准
让无障碍人文价值与经济价值相匹配
2023年实施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提出,无障碍环境建设旨在“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促进社会全体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并明确了相关单位在无障碍环境建设中的维护、管理等职责。
吕世明曾全程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制定工作。他认为,残障人士对无障碍的需求,往往要伴随其生命的全过程,对无障碍的依赖会更加迫切、依存度会更高,无障碍相当于残障人士的“生命线”。
以往建设项目的无障碍不达标,原因往往在于相关强制措施的缺乏,造成监管或验收的漏洞;建设、管理无障碍设施,不能仅凭相关单位的行政自觉和道德自觉,还应有刚性的法律约束。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残联第七届主席团副主席、中国助残志愿者协会会长 吕世明
南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出台一周年了,您觉得这部法规实现它预期的效果了吗?
吕世明:这个问题挺难回答,一部法规出台不容易,它的实施更不容易,而法规的生命力就在于可落地、可执行。对于法规的见效,最主要的是让大家有法治意识,让大家普法、学法、尊法、守法。
这个过程要一步步来,但它不是慢吞吞、不作为的,是要科学、理性和规范,一步一个脚印。就像一个孩子上学,天天在做作业,做错了不怕,只要错题一天天变少,这就是进步。
法规落地过程中,大家多少都会存在一些不足之处。这个不足要分两块:如果是恶意的、不用心的、不作为的,这绝对不行;如果出发点是好的,但是方法有所欠缺、条件存在不足,距离最规范、最标准的状态还有一段距离,这是可以包容的,这需要我们逐步去改善、优化。
南都:目前,部分地区在推进既有建筑开展无障碍改造过程中,出现了相关单位缺乏改造意愿、改造不达标等问题。您认为应当如何解决这些问题?
吕世明:这是因为相关单位的法治意识还不够,执法的力度不够,法律的威力就体现不出来。《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实施快一年了,我认为需要盘点一下,实施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并通过开展执法检查,唤醒那些不重视这部法律的人。
同时,我们一定要在树立法治意识的基础上,着眼于高品质、精细化的工作目标,重新盘点我们的作为。为什么出了力不讨好?为什么付出了资源却造成了浪费?我们做事情不能“事倍功半”,但我们也不能刻意追求“一步登天”,这不现实,也不科学,我们还是得脚踏实地,做好每一件事儿,逐渐积少成多、集腋成裘。
南都:近年出台的《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采用了全文强标,这是不是对政府部门的监管,以及建设项目的施工提出了更高要求?
吕世明:从标准的实际内涵来看,我认为这其实是一套基本标准,它并非高不可攀。既然是国家标准,它必须统筹兼顾,考虑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它就得是一个基本的标配,并不是“高大上”。现在标准贯彻、执行的力度还有待提升,大家要用心、用情、用力,才能达到精致、精到、精美。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的一处无障碍卫生间
南都:您此前说“做好了无障碍卫生间,无障碍的问题就解决了一半”,为什么这个环节会这么重要?
吕世明:很多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出现缺失,是因为无障碍卫生间(厕所)(下文简称:无障碍卫生间)的设施不到位。有些无障碍设施很好改,比如坡道坡度太陡,可以重新设计一下路线,缺扶手了直接装配一套,但无障碍卫生间不好改,它需要一整套设施都达到标准。建好无障碍卫生间,是对项目施工单位、设计团队的考核,更是对每个人,特别是对残疾人、老年人自身尊严与生活品质的保障。
大家都说“吃喝拉撒”,如果一个人连卫生间都不能正常使用,他的生命安全会受到损害,他的人格尊严、生活品质也无从谈起。所以这也从侧面反映出无障碍最大的精髓,就是保障安全、提供便捷、保证合理。
在无障碍领域的建设标准和评价标准里,无障碍卫生间就是一个加强项,这是因为很多地方没有做好无障碍卫生间,把这样一个关乎生命、关乎尊严的节点给堵住了、缺漏了、做歪了。如果一个场所能把无障碍卫生间做好,它会成为这个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的亮点,它也能为别的点位的建设提供参考、借鉴。
南都:您认为在无障碍环境建设过程中,应当如何推动标准落到实处?
吕世明:既有的设施、场所开展改造要提上日程,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量力而行,但只要改造了,就必须达标,我始终大声疾呼,一定要遏制新建筑新的障碍出现,要让无障碍的人文价值与经济价值相匹配。
这就好像种地,如果从一开始就选错了种子,又不及时施肥、拔草,可能原本可以收获九成以上,最后就只能收获二三成,那就造成极大浪费,甚至无法挽回。
对于标准的落实,我认为有两点要考虑:标准里的硬性指标,我们要做到严格遵循;有的指标可能存在一些灵活变通的范围,我们的建设、改造就要确保有需求者在使用设施过程中,实现安全、便利、自如、通畅。
吕世明了解各地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
换句话说,设施“有没有”的问题解决了,更要考虑“好不好”的问题,我们应当追求无障碍设施的好用、管用,这是至关重要。如果设施有了无障碍的配置,但要么不好用,要么用了一半损坏了,设施的应用效果就大打折扣了。
当然,无障碍环境建设一定要考虑它的大众化、公共性和普遍性,做到包容发展、融合共享。比如制造无障碍出租车,重点要考虑的是车的升降移动板,还有座椅能不能适度调节,在此基础上,如果能在合适的地方加配一个方便残疾人需要的抓杆,也不影响其他乘客,那就加上,何乐不为;如果大部分乘客都担心这个抓杆会撞到头,那就没必要加。
满足大多数人的需求和满足少数人的需求,是一个辩证的关系,不是说只满足一部分人的需求,就觉得自己“为人民服务”了,我们还是要坚持科学理性,做到统筹兼顾。
把握创建示范城市、举办大型赛事等契机
将无障碍落实到家门口
南都:当前,全国多地正积极开展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县)创建工作,您对此有何评价?
吕世明:我认为开展创建工作是一个非常好的抓手,一座城市如果做好无障碍,无障碍就能成为它文明程度的标志,也会充分体现出城市的温度。如果城市可以争取具备和创造相应的条件,那就真应该去创建,做个引领示范。
当然,每个城市都面临着自己的历史周期,开展创建工作不要“大水漫灌”。创建工作最根本的目的,是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把无障碍落实到家门口、落实到身边,让人们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上,感受到它给城市所带来的温度提升和人文价值,这才是它的价值所在。
无障碍环境建设内容十分广泛,创建工作这个抓手不可能包罗万象,它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我们不能苛求无障碍环境建设,毕竟我们的经济社会发展涉及方方面面,但是用好这个抓手,它就能进一步彰显无障碍与适老化的社会效益和经济价值,达到双向发力、事半功倍的效果。
吕世明向各地无障碍社会组织代表讲解建设案例。
南都:您多次来到粤港澳大湾区调研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您如何评价大湾区在这方面的成效?
吕世明:以深圳为例,由于工作缘故,我经常来深圳,也经常看到深圳创造一些好的经验,为我们提供了学习、借鉴的机会。上世纪90年代,我还在地方工作,深圳就开始提出做无障碍。在当时它如果不做无障碍也没什么损失,但它就是从那时注重并开始做了,这个视野就很宽、格局就很高。
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圳提出要建成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城市无障碍生态,明确了工作目标,并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在全国较早开展无障碍领域地方立法。这也为我们国家的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做出了特殊贡献,提供了前期的探索和有益的经验。
深圳是中国改革开放的一个窗口,它在无障碍领域同样也应当成为一个窗口。它既然毗邻港澳,就更要凸显自己的示范力、感召力、影响力,在无障碍领域形成可持续发展的生命力。这件事情做到极致会挺难,毕竟深圳的无障碍环境建设一直到今天,还有很多有待加强和提升的空间。我们还是深信,深圳按照中央的部署做到合理统筹安排,在这方面一定能带一个好头。
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的一处无障碍通道。
南都:对于无障碍环境建设,您认为接下来粤港澳大湾区应当把握哪些契机?
吕世明:粤港澳大湾区马上要迎来第十五届全运会,还要迎来全国第十二届残运会暨第九届特奥会,这本身就是一种对区域文明程度的展示、对无障碍环境发展水平的检阅。这件事情本身值得载入史册,因为粤港澳十七个城市一起承办体育赛事,同时承办全运会、残运会和特奥会,这在之前没有出现过,可以说是一个壮举。无障碍环境建设在这里必然要起到一个相当重要的作用。
现在粤港澳大湾区无论是赛事的承办、场馆的建设、市民的热情还是政府的重视,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的天时、地利、人和都有了。但无障碍环境建设不是一日之功、一蹴而就,它是一个长期的、润物细无声的过程。把握了这样的契机,遵循客观规律,积极创造条件,就可以保证工作速度,追求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高质量发展。
无障碍需要各方同频共振、多向奔赴
用“小切口”彰显“大价值”
南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对鼓励媒体开展监督做出了明确表述。将这一表述写入法规,是基于哪些考量?
吕世明:这里面有三个原因。第一,无障碍事关你我他,即使你没有需求,你的家人、朋友总会有需求。无障碍的这种特殊性,决定了它必须像毛细血管那样,渗透、触及所有人,媒体在此过程中不可能置身事外。
第二,无论是改革开放,还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我们的媒体在这些议题中都是积极作为,有形象宣传,有发掘问题,也有工作经验的推广,媒体的这些作用得到了大家的信任,大家也对媒体抱有期盼。党领导下的媒体,应该是最有公信力的、最讲政治导向的,它应该为民发声,展现其深厚的人文价值。
第三,无障碍既然事关你我他,就需要社会各界协同发力,媒体在此过程中肯定要发挥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比如普及无障碍理念、宣传相关法规、挖掘典型案例等等。媒体已经将自己完全置入到无障碍事业发展的宏伟浪潮当中,传递正能量,彰显社会温度。
吕世明的文章在《人民日报》发表。
同理,媒体是坚守正确的政治导向、也会讲究适当的方法,它可以直面无障碍领域的堵点、难点问题,反映群众的心声。前段时间,我写的关于志愿助残服务、信息无障碍助力新质生产力的文章,以读者来信形式在《人民日报》发出去了,我特别高兴。个人的影响力毕竟有限,媒体不仅触及的人会更多,也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人民群众的心声和愿望,能够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引领社会价值,只要用对方法,就可以解决很多问题。
南都:您如何看待社会组织对于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积极作用?
吕世明:无障碍环境建设绝对不是一家独大、一花独放,它必须是大家齐抓共管。如果每个人都具备无障碍意识,人人参与、人人尽责,最后实现人人共享,这是最好,但达到这种效果肯定需要过程、需要时间。社会组织在这个过程中,可以发挥很大的作用。
一方面,《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对鼓励社会组织参加意见征询和体验试用等工作做出了表述;另一方面,残疾人、老年人作为无障碍的需求者,需要通过一些渠道,把自己的诉求、愿望充分反映出来,社会组织可以成为这样的渠道,通过收集这些意见建议,以更专业、更标准化的角度探索解决方案,这能让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少走弯路,构建起一个大家共享、共融的工作局面。
任何社会组织都不是推进无障碍事业的唯一力量,但它可以带动整个行业、打造示范,推动更多人参与进来。参与无障碍事业的人多了,便需要有这样的社会组织,让更多人了解党和政府对无障碍事业发展的政策、了解目前我们面临的堵点难点问题、了解怎么花小钱办大事。社会组织如果能够成功与行业、人才进行有效对接,并做好信息的传递,无障碍事业的发展将会更加顺利。
南都:从您的角度来看,接下来要如何深入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
吕世明:第一点就是,一定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高度重视,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关于无障碍环境建设一系列部署,传递给社会各界。
沿着这条主线,第二点就是进一步宣传《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等法规,告诉大家,现在无障碍环境建设已经有法可依,要做到有法必依,依法开展相关工作。
第三点就是,把无障碍环境建设,从以往那种高高在上、看得见摸不着的状态,转化为更加透明、更加贴近广大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状态,并且把这种状态持续传递下去。无障碍环境建设不仅仅包括物理设施,它还涉及信息无障碍、服务无障碍,归根结底是为了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我们要用这个“小切口”彰显出“大价值”,用“小药方”提前“治未病”。
吕世明与各地无障碍社会组织代表交流。
南都:以您的预估,国内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将会在什么时候迎来显著提升?
吕世明:无障碍事业是一个需要社会各方同频共振、多向奔赴的事业。当前,我们正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我们国家要在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我相信在那个时候,无障碍事业会相伴而行。
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无障碍会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环。从眼下到2035年,还有个比较长的、需要为之奋斗的过程,这个过程我们可以分节点。比如说,我们马上就要迎来《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实施1周年,紧接着还有执法检查,还有“十四五”规划的时间节点,然后就要迎来“十五五”规划,等等。
我想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的意识会日益提升,我们的各方面条件会有极大进步,但天上不会掉馅饼,我们每个人都要为之去付出、去奋斗。
“无障碍城市深调研”课题组
统筹:王靖豪
调研组成员:张景淞 曾奎达 韦锐佳
编辑:王靖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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