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管理活动,市住房建设局组织起草了《深圳市社会主体出租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管理细则》,并于近日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根据《细则》,社会类保租房租金不高于同期同区域同品质租赁住房市场参考租金的90%。(深圳特区报)
(来源同花顺,以上信息为南都·湾财社AI大数据自动生成)
编辑:戴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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