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母亲起诉三人获赔精神损害抚慰金27万元!称将捐给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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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4-07-27 17:53

7月26日,江歌母亲江秋莲发布消息称,25日她收到了4份民事判决书。其中3起为江秋莲起诉案件,3名被告被判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27万元。江秋莲表示,“待到判决生效,赔偿款到位后,我依然会捐给社会”。南都此前报道了多起中国留学生江歌日本被害案相关的名誉纠纷判决结果,江秋莲曾表示,“会继续走在维权的道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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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秋莲。

据江秋莲公开的判决书,其中被告张胜华被判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9万元,并在微博账号持续7日公开发布致歉声明。被告林栋、王莹分别被判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8万元,并均要出具书面道歉信赔礼道歉。“因为这三个人发表的侵权言论,放到现在我一定刑事自诉起诉他们。”江秋莲表示。

此外,江秋莲被青岛律师张海起诉,被判在其微博账号首页置顶位置连续48小时发布致歉声明,就侵害张海名誉权一事赔礼道歉,并赔偿张海律师费5000元。

南都此前报道,2023年9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两高一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网络暴力问题再引关注。当日,江秋莲告诉南都记者,她正在继续起诉网暴者,目前已有部分立案,但具体案情还不方便多说。

此前,江秋莲曾连续打赢两起网暴刑事自诉案。网民谭某因在微博发布与江歌案有关的文章及漫画,被江歌的母亲江秋莲以侮辱罪、诽谤罪诉至法院。2020年10月27日,上海二中院判决,被告人谭某以侮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023年8月31日,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江秋莲自诉林某侮辱、诽谤上诉一案作出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据一审法院判决,林某犯侮辱罪、诽谤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当年9月3日,江秋莲在社交平台账号公开该案二审判决书,表示整个诉讼过程时间跨度长达5年,花费六七万,同时给其带来心理上的伤害和折磨,但她“会继续走在维权的道路上”。 

采写:南都记者 张林菲

编辑:张亚莉

更多报道请看专题:留日女生江歌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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