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一新闻从宝安日报获悉,7月25日,宝安区人大常委会发布《深圳市宝安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六十二号),任命潘雪芹为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图源:宝安日报
另据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官网“领导班子”一栏更新显示,潘雪芹担任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一职。
图源: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网站
上述信息显示,潘雪芹已任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此前,其任光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一职。
潘雪芹。图源: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
据光明区人民检察院官网此前公开资料显示,潘雪芹,女,汉族,197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深圳大学法学学士,三级高级检察官。长期在深圳检察系统工作,曾任光明区人民检察院政务处处长等职务。2021年12月31日,在光明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被任命为光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直至此番履新。
本次调整后,宝安区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共有6位,分别是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澍农,主持全面工作;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潘少晖,分管第一检察部、第五检察部;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黄晓山,分管政治部;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潘雪芹,分管第四检察部、第六检察部;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萍,分管检务保障部、第二检察部、综合业务部;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文波,分管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第三检察部。
采写:奥一新闻记者 杨迪雅
信息来源:宝安日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网站、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检察院网站
编辑:杨迪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