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多个公园出现了很多晒背族。三伏天气,一些市民在公园内脱去上衣,甚至解开内衣晒背,声称这是一种养生方式,以每天上午八九时前和下午三四时后为高峰。小红书上,以“晒背,上海”为关键词搜索,已有1800多篇笔记。然而,也有市民和游客投诉晒友“辣眼睛”,影响游园体验。而公园管理方面临两难境地:既要回应投诉,又要避免过度干预市民的个人喜好。况且,目前针对“晒背”这一新现象并没有相关条文禁止,因此在实际管理时面临“无据可依”的困境。
晒背作为一种养生方式,近来在社交媒体上广受追捧,把晒背从私人空间转场至优美的城市背景中进行“city晒”。从医学角度来看,适度晒太阳确实有助于维生素D的合成,有利改善情绪和调节生理节奏。更别说中医里本来就有三伏灸等祛湿养生方法。然而,过度暴露在阳光下可能导致皮肤损伤、中暑,甚至增加皮肤癌风险。并非所有人都适合晒背,这一点要特别说在前面。
尽管晒背存在健康风险,大庭广众之下宽衣解带也有“辣眼睛”之嫌,但喜欢晒背的人确实有享受公共空间的权利。《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此外,《上海市公园文明游园守则》(2018版)第五条也明确,游客应“自觉维护游园秩序,不随意卧躺,不赤膊游园”。晒背行为行走在灰色地带,但也实在算不上情节恶劣或赤膊。况且,公园本就是供市民休憩的场所,仅仅露出背部,以养生为目的趴在草坪晒太阳何错之有呢?
在欧洲,尤其是德国和北欧一些国家,公园里穿着泳装甚至半裸晒太阳的现象是公众普遍接受的。但这样的公共空间往往会设立专门的裸晒区。有些地方允许上半身裸露,要求下半身必须穿着得体。问题的关键在于找到平衡,晒背族有追求健康的权利,但同时也应该尊重公共空间的共享性质。
在管理上,由晒背族引发的矛盾,在目前缺乏法律法规指引的情况下,公园管理部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制定明确的规则,规定可接受的行为和着装要求。其次,考虑在公园内划出专门区域供人晒背,既满足需求又不影响他人。同时管理方式应该更加灵活,如规定特定时段允许晒背,或要求使用遮挡物。最后,可以借鉴国外经验,在不影响他人的前提下,允许一定程度的开放。重要的是,这些规定和管理措施应该得到明确的公示和执行。
当然,晒背族所引发的不适,归根结底还是源于文化观念——在我们的社会里,裸露身体依然被大部分人视作一种禁忌。如何评价裸露身体的行为,要视对象、场合和文化好恶而定,并没有特定准则。从这个角度,随着社会文化的转变,终有一天,大家会对晒背族见怪不怪。
因此,在目前情况下,管理部门应制定合理规则,晒背族要尊重他人权利,其他市民也应该保持包容心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公共空间中实现真正的和谐共处,让每个人都能享受到城市带来的惬意和美好。
文|吕德为
编辑:陈邹心怡,何起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