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发布《关于严禁参与公租房违规转租转借的郑重提示》。
·郑重提醒
严禁以任何形式为公租房提供出租、转租、出售等经纪服务或协助、参与该类房产的转租、转借等违规行为;
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业人员不得发布任何关于公租房转租、转借信息,房地产信息发布平台不得上架任何关于公租房房源信息
·处罚规定
《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经纪人员违规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经纪业务的,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记入房地产经纪信用档案;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处一万元罚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暂停网上签约权限,处三万元罚款
南都融媒出品
编辑:李思萌
设计:刘艳兰
记者:孙阳
摄影:霍健斌
编辑:李思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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