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燃气提醒你:燃气设施也有使用年限,超期服役有风险

南方都市报APP • 惠州大件事
原创2024-08-30 20:10

大家是否知道,我们平时使用的燃气设施,也是有“寿命”的,如果超过使用年限,容易产生安全隐患。

那燃气设施的“使用寿命”到底有多少年?

燃气表的使用年限为10年

根据JJG577-2012 《膜式燃气表计量检定规程》相关规定:以天然气为介质的燃气表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

超期服役的燃气表由于内部密封填料及皮膜老化、‌机械固件耗损等原因,‌可能导致燃气泄漏、计量不准确或其他安全隐患。

为了确保燃气表使用的安全和准确性,用户应当配合燃气公司及时更换到期的燃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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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具的使用年限为8年

根据GB17905-2008《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则》相关规定:

(1)燃具从售出当日起,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的快速热水器、采暖热水炉的判废年限应为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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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燃气灶具的判废年限应为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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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期使用的燃气具可能出现漏气、燃烧不完全等问题,这不仅可能导致一氧化碳中毒,还可能引发火灾或爆炸。随着使用时间的增长,燃气具的效率会逐渐降低,耗气量增加。(推广)

编辑:蒋奇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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