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补贴金额、放宽置换门槛!深圳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指引来啦

南方都市报APP • 深圳大件事
原创2024-09-09 21:43

南都讯 提高补贴最高至16000元,且购车时间追溯至4月20日!9月9日,深圳市商务局发布加力支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指引。对个人消费者在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转让本人名下车辆,并在2024年4月20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深圳新购新能源车或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油车,给予一次性购车补贴。需要提醒的是,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可根据补贴资金预算使用情况,适时发布公告截止活动。

据介绍,本次补贴在《深圳市2024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项目实施指引》标准基础上,提高各类各档支持标准。其中,第一档:购车价格为7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购买新能源车补贴9000元/辆,燃油车补贴8000元/辆;第二档:购车价格为15万元(含)至25万元(不含)的,购买新能源车补贴13000元/辆,燃油车补贴12000元/辆;第三档:购车价格25万元(含)以上的,新能源车补贴16000元/辆,燃油车补贴15000元/辆。

对补贴对象为个人消费者;转让车辆需在2024年9月5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在个人消费者本人名下,并在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所有权转移;新购车辆日期需在2024年4月20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车辆注册登记日期需在2025年1月31日前(对转让车辆和新购车辆无时间先后顺序要求,对新车旧车使用性质不作限制,“营运车”也可申请补贴);在符合条件的汽车经销企业(名单可通过深圳市商务局网站查询)购车并取得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未被纳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限制期内。

对车辆要求,新购车辆是未注册登记过的新能源车、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油车;新购车辆符合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转让车辆和新购车辆均为乘用车。

补贴项目实行“无纸化、零往返、分批次”报审制度,视申请人数、项目进展情况分批次受理、审核、拨付补贴资金,补贴申请人可随时登录微信小程序“深圳汽车置换更新”查看补贴项目审核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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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查看深圳市汽车经销企业及门店清单。

问:这次与之前补贴相比有哪些变化?

1、提高补贴标准,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标准调整为最高补贴16000元。(此前已提交补贴申请的消费者无需操作,经审核符合条件将按新标准发放补贴。)  

2、取消旧车“在广东省转让”要求,个人消费者可在全国范围转让本人名下车辆。(注:如此前未能申请成功,需再次提交申请。转让车辆《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开票日期应不晚于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的转让车辆所有权转移日期。)

3、新购车辆、转让车辆均为乘用车,对使用性质不作要求。(注:如此前未能申请成功,需再次提交申请。)

4、转让车辆登记在个人名下时间调整为9月5日(含当日)前。


问:对补贴对象有什么要求?

旧车车主、新车车主与补贴申请人三者必须为同一人。


问:对转让车辆有什么要求?

1、转让车辆需在2024年9月5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并在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所有权转移,取消旧车“在广东省转让”要求;注册登记日期需在2025年1月31日前,以《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注册日期为准,上牌地不限;

2、转让车辆为乘用车,对使用性质不作要求;

3、转让车辆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日期以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日期为准;

4、转让车辆所有权转移日期以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日期为准。


问:对新购车辆有什么要求?

1、新购车辆是未注册登记过的新能源车或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油车;

2、新购车辆符合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3、购买日期需在2024年4月20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以参与活动汽车经销企业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注册登记日期需在2025年1月31日前,以《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注册日期为准,上牌地不限;

4、新购车辆为乘用车,对使用性质不作要求。


问:发票开具日期与《机动车登记证书》登记日期有什么要求?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办理车辆过户登记、机动车注册登记均需提供机动车来历凭证。取得相关票据是办理机动车登记的前置条件。因此,申请人所提交《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开票日期应不晚于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转让车辆所有权转移日期;新购车辆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应不晚于新购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中的登记日期。


问:通过夫妻变更等其他方式转让旧车可以申报补贴吗?

无论通过何种方式转让出售旧车,均需提交《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一)申请人线上申请

申请人在符合条件的汽车经销企业选购车辆并办理新购车辆注册登记后,通过微信小程序选择补贴受理地,在线填报信息和上传申报资料。

(二)初审

补贴受理地商务主管部门通过申报平台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信息进行初审。如信息填报准确、资料齐全则初审通过,否则初审不通过。相关初审结果及时通知申请人。在政策有效期内申请人可重新提交申请(不符合补贴条件除外)。

如遇车辆被盗、车牌被盗用、更名等极个别特殊情况无法通过申报系统提交初审,可提供纸质申请材料,由补贴受理地商务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给予补贴。

(三)复核及审计

补贴受理地商务主管部门完成申报材料复核、专项审计后,确定拟补贴名单并予以公示。

(四)补贴资金发放

经公示无异议后,补贴受理地商务主管部门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

咨询电话

(一)深圳市商务局

0755-83173464

0755-88102443

0755-88102456

(二)各区商务主管部门

福田区:0755-82918333-2632

罗湖区:0755-88161180

盐田区:0755-88171064

南山区:0755-26549759

宝安区:0755-29996552

0755-29999082

0755-29992192

龙岗区:0755-28682380

龙华区:0755-21048934

坪山区:0755-89999785

0755-89999786

光明区:0755-88210449

大鹏新区:0755-28333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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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咨询时间安排:9:00-12:00;14:00-18:00(节假日除外)

采写:南都记者 张艳丽

编辑:张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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