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朱理:反垄断案件数量逐年增长,原告举证负担有所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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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4-09-11 20:48

9月10日-11日,2024全国公平竞争大会在湖北武汉举行。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朱理在会上介绍了反垄断司法的最新进展,以及在新质生产力背景下,中国反垄断司法的工作重点。

数据显示,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自2019年1月成立至2024年8月底,共受理垄断民事案件256件,审结191件。“去年我们新收垄断案件66件,这个数字是2019年的3倍。今年前8个月,新收垄断案件53件。”朱理说,从法庭受理和审结的情况看,反垄断案件数量逐年增长且增幅明显,其中行政案件占1/4,民事案件占3/4。

具体到所涉法律问题,据朱理介绍,联合抵制、药品专利反向支付协议、协同行为等横向垄断协议案件,以及有关知识产权、技术捆绑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逐渐增多。从去年开始,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案件也越来越多进入司法渠道。

从案件审理情况看,朱理提到,原告举证负担和证明难度有所减轻,原告胜诉率明显提高,认定构成垄断的案件增多,反垄断民事诉讼的救济功能得以发挥。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6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总结过去十余年司法经验和吸收2012年司法解释的基础上,对反垄断民事诉讼相关问题作出系统规定。

针对反垄断民事诉讼中“举证难、证明难”问题,新司法解释从多个层面减轻原告的举证负担和证明难度。比如,多个条款明确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和证明标准,加大举证责任转移力度。同时,新司法解释加强反垄断行政执法与反垄断民事诉讼的衔接,明确反垄断行政处理决定的较高证明价值。根据第十条规定,一旦反垄断行政处理决定认定构成垄断行为,则推定该事实成立。

发展新质生产力,需要创造更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社会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为适应经济发展的新需求,朱理也介绍了人民法院反垄断审判工作的着力点。

他表示,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完善反垄断的裁判规则体系,深入实施新修改的《反垄断法》以及新发布的反垄断民事司法解释,进一步健全透明、稳定、可预期的规则体系,明确市场竞争行为的规则指引,并加强典型案例宣传。

南都记者注意到,在2024年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活动期间,最高人民法院于9月11日发布8件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4件反垄断典型案例关乎餐饮、数字电视、民用天然气、蔬菜批发等民生行业,对指引经营者公平有序竞争,规范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垄断纠纷,均具有参考价值。

此外朱理表示,人民法院将进一步落实《反垄断法》“鼓励创新”的立法宗旨。在他看来,创新可以创造新的需求和市场,促进高层次的竞争。在反垄断司法审判中,应将损害创新作为评估垄断行为反竞争效果的重要考量因素,同时要处理好保护知识产权和反垄断的关系,实现鼓励创新和维护公平竞争的平衡。

朱理还强调,要更加注重竞争政策跟其他经济政策的协调,准确把握涉及产业、创新、金融等各种政策之间的关系,加快形成同新质生产力相适应的生产关系。

为此他建议,进一步强化反垄断司法的系统思维。“反垄断行为往往只是经营者市场竞争行为的一部分。”朱理说,对于司法者而言,需要从零散证据中找到蛛丝马迹,还原市场和商业真相,尊重创新逻辑、市场逻辑和商业逻辑,并对照法律标准进行检验分析,才能保障裁判的妥当性。

 

采写:南都记者李玲 黄莉玲 发自武汉

编辑: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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