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晚,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通报称,当日,刘某杰遇害案发生以后,刘某(男,60岁)为博人眼球,蓄意编造不实信息,造成不良影响,警方依法对刘某行政拘留10日。
南都此前报道,9月19日晚,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发布一则警情通报。通报显示,19日上午9时12分,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路一小区宿舍内发生一起刑事案件。刘某杰(女,58岁)遇害,犯罪嫌疑人江某(男,35岁)、江某辉(男,31岁)坠楼身亡。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采写:南都记者 马辉
编辑:马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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