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社会关注的“温州一街道办违法强拆被索赔”一事又有新进展。据澎湃新闻报道,此前获得胜诉的被拆企业因对重审二审判赔506万及利息的结果不服再提申诉,本案已于近日获浙江高院立案。
温州这桩政府强拆案,一波何止三折?此番申诉立案的前情,包括温州鹿城区仰义街道办、区行政执法局于2016年的两次强拆,以及温州中院二审时就已判定的政府部门强拆违法。但在后续的行政赔偿诉讼中,当地法院一度判赔96万元,进而再次引发一系列司法程序层面的一审、发回重审、重审一审直至异地审理。2023年3月21日,丽水中院判决认为,两次强拆分别被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确认违法,上诉人就两次强拆造成的损失分别向拆除行为实施主体主张国家赔偿符合法律规定,判决赔偿被拆迁方损失500余万元。
从96万到500多万,一起政府强拆案后续的行政赔偿纠纷,到现在还没有完全止息,成为历时多年的连环司法诉讼。但必须要看到,被强拆企业看似并不满足可能在很多人看来“已经不少了”的500多万赔偿数额,选择继续申诉,依然是有法律程序充分保障的诉讼权利。毕竟,与之对照的是此前企业主5000万赔偿的诉求。
当然,从此前丽水中院的500万判决书看,这一轮异地审理的折腾,不仅导致赔偿数额的大幅量变,而且还有司法机关对于政府强拆行为的再次释法。法院判决指出,营造优质的营商环境离不开法治,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不仅要从长远发展的角度谋划好产业和项目布局,更要坚持依法行政原则,着力于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
哪怕再复杂、再周折的连环司法诉讼,包括在强拆被确认违法后的一系列纠纷解决,无论如何都是在司法对强拆给出否定性评价之后的后续权益问题。循着法律途径谋求解决的个案纠纷,特别是被强拆方反复不断提起的诉讼以及对正当程序的要求,都是值得肯定和呵护的法治意识,公正司法是对公民守法的最大尊重与最好呼应。
政府未经法定程序开展的强拆被司法机关判定违法,于当下的法治环境而言老实说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就在日前,河南叶县返乡创业大学生的梨园被强拆还在上级多部门的联合调查中。与温州几年前的这起强拆被判定违法的案件相比较,可以看到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不同的选择、各异的态度可能就会产生完全差异化的解决路径。
叶县个案中,返乡创业大学生曾就政府下达限期清理通知提起诉讼。据封面新闻后续报道,彼时“接到开庭应诉通知”的当地镇政府随后撤回了《限期清理通知书》,但此后梨园却仍被强拆。而作为对拆迁补偿标准持有不同意见的被拆迁方,在此之前还曾尝试通过正当程序对地方政府的补偿文件提起合法性审查建议,并得到省司法厅支持性答复……
叶县当事人不止一次借助制度渠道寻求权利救济的尝试,温州企业主对被强拆后赔偿数额的锲而不舍,从这些个案可以看到公众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的意识在增强,这也是国家法治建设的可贵成果。巨额的拆迁损失,如果没有后续公正司法的呵护,就可能让坚持寻求法律保护的公民遭遇挫折。而从法院到司法厅,叶县青年也曾屡次尝试通过制度渠道解决争议。如果现在复盘,究竟是在哪个环节让通过法律途径、借由平和手段化解纠纷的努力付之东流?
通过制度途径、法律思维解决争议,都是值得加倍呵护的法治意识,而创造一切条件让法律上场、不让蛮力横跳则是各地建设法治政府所必须要谨守的原则与底线。
编辑:陈邹心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