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粤港澳台居民11月起可按规定申领社保卡!享受同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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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4-09-27 21:30

9月27日,南都记者从广东省司法厅获悉,《广东省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条例》将于11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持卡人可以在合作金融机构中自愿选择、更换金融机构,同时鼓励合作金融机构为持卡人提供不变更银行账号的换卡服务。《条例》还规定在广东省居住、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的港澳台居民可以按照规定申领社会保障卡。

据悉,《条例》共二十二条,《条例》的出台为推动广东省社会保障卡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一卡通”提供了法治保障,为解决群众“一人多卡、一事一卡”办事不便等痛点难点,促进基本公共服务便利共享提供重要保障。

《条例》充分贯彻便民服务理念,创新制定一卡通便民服务措施。完善社会保障卡的办理机制,实现多渠道线上线下办理和本省行政区域跨地区办理,并为保证持卡人选择自由,规定持卡人可以在合作金融机构中自愿选择、更换金融机构,同时鼓励合作金融机构为持卡人提供不变更银行账号的换卡服务。

《条例》对便利群众跨省办理一卡通业务,作出明确规定,并明确建立跨行政区域的协助机制,推动全省社保卡应用通用;《条例》注重保护特殊群体的便利服务,规定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将老年人优待证、残疾人证和退役军人优待证的功能等集成到社会保障卡,便利相关人群持社会保障卡在政务服务、公共服务领域享受相应的优待、优惠。同时要求一卡通应用场所及服务网点面向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提供无障碍服务。

《条例》明确探索推动一卡通在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应用,规定省和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人民政府及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和数据等部门,应当加强与香港、澳门相关机构在政务服务跨境办理、社会保障卡跨境应用方面的合作,探索构建社会保障卡跨境通用管理机制,推动一卡通在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应用,提高粤港澳大湾区公共服务普惠化、便捷化水平。

《条例》明确港澳台居民在粤享受同等服务,规定在本省居住、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的港澳台居民可以按照规定申领社会保障卡,与本省行政区域内持卡人享受同等服务,并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优化社会保障卡经办服务,为港澳台居民办理社会保障卡业务提供便利。

采写:南都记者 杨婷 通讯员 粤司宣

编辑: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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