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数据局:创新央国企数据管理机制,优化科创考核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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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4-09-28 06:58

南都讯 记者李玲 9月27日,国家数据局发布《关于促进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从即日起至2024年10月11日。

围绕健全企业数据权益实现机制、培育企业数字化竞争力、赋能产业转型升级、保障措施等七方面,征求意见稿对充分释放企业数据资源价值提出建议。

在完善企业数据权益保护机制上,征求意见稿提出,鼓励企业采取共享开放、交换交易、资源置换等多种方式流通数据,促进数据产品和服务创新开发、高效流通和价值复用。保护企业通过实质性创造依法享有的各类智力成果的知识产权,健全数据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据南都记者了解,过去两年多,一些试点省份在数据知识产权领域不断探索实践,出台了专门的政策文件,上线相关的一体化服务平台等。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披露的数据,截至今年8月底,浙江已登记数据知识产权9140件,实现数据知识产权转化运用33.7亿元,登记数量、运用金额均占全国60%以上。

在健全企业数据收益分配机制上,征求意见稿强调,企业承担政府和公共事业相关系统建设运维形成或获取的数据资源,其开发利用行为应严格遵守公共数据资源相关政策法规规定和协议约定。

为赋能产业转型升级,征求意见稿明确推进产业链协同创新。实施“国有企业数据效能提升行动”,加快构建国资央企大数据体系,赋能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央国企数据管理机制,优化科技创新考核指标体系。

面向企业主体,征求意见稿还指出,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等创新数据运营模式,开发决策参考、精准营销、需求定制、风险管理等数据产品和服务,更好服务各类经营主体。

为了助力中小企业用数创新,征求意见稿要求,加大对中小企业数据治理和应用的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发放数据券、算法券和算力券,降低中小企业治数用数成本。

值得一提的是,征求意见稿还专门提出,营造开放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其中要求,引导企业规范开展数据资源入表,健全数据资源价值评估服务体系,支持企业从推动业务增长和创新发展出发,探索数据资源化、产品化、价值化、资产化的可行路径。

为提升数据安全合规治理效能,征求意见稿提到,完善数据联管联治机制,强化部门协调和央地协同。针对新技术应用和新模式新业态,建立容错纠错、尽职免责制度机制,探索运用“监管沙箱”等模式,构建鼓励创新、弹性包容的治理环境。健全政企沟通机制,稳定企业合规预期。

在保障措施方面,征求意见稿要求强化政策保障。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推动重点领域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数据空间建设等。研究制定《国家数据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加快研制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相关标准规范。

编辑: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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