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怀疑妻子出轨与他人有关,凌晨泼汽油烧其房屋!获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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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4-09-28 09:37

9月28日,南都记者从江西高院微信公众号获悉,被告人邱某某怀疑妻子出轨与曾某某有关,便产生放火烧毁曾某某房屋的念头,于是凌晨携带半瓶汽油至对方房屋处,泼洒后用打火机点燃。最终构成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021年6月28日凌晨2时许,邱某某驾驶一辆男士摩托车携带半瓶汽油至曾某某房屋处,将汽油泼在曾某某家房屋侧门及大门外的方桌上,并用打火机点燃。因火势较大,邱某某感到害怕,便脱下衣服将大门外方桌上的火扑灭。直到火势减小后,邱某某才驾驶摩托车离开现场。案发后,邱某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其谅解。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遂川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邱某某故意放火燃烧他人房屋,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邱某某有期徒刑三年。

采写:南都记者 张林菲

编辑:韦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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