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奥一新闻从深圳市福田区政府获悉,深圳市中洲滨海华府四期主体工程4·29物体打击事故已于近日查明。据悉,2024年4月29日,福田区中洲滨海华府四期主体工程发生一起事故,造成1人受伤。
事故报告显示,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一般物体打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记者检索发现,这是中洲滨海华府项目近两年来,发生的第三起事故。
未及时发现隐患
墙板砸中司机造成重伤
记者梳理发现,事故项目为“中洲滨海华府四期主体工程”,建设单位(甲方)为深圳市汇海置业有限公司,总包单位为中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深圳市九州建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ALC墙板供应商为江西拓海建材有限公司;涉事车辆所有人为泰安鲁腾运输有限公司。
☛ 事故经过
本次事故中的伤者——符某英,系鲁J****0(鲁J****挂)平板半挂车司机。
2024年4月29日21时左右,罗某彪卸了一半的 ALC 墙板后,将墙板放在T6堆区,随后其将叉车开回平板车旁,独自前往T6堆场观测剩余未卸载 ALC墙板可堆放位置。
随后,中航建筑现场安全员杨某亮在看到符某英在平板车左侧整理、解除打包带后,只口头提醒其不要再解除平板车右边的绑带但并未制止。随后便与保安皮某新开始聊天。
21时11分许,货车司机符某英被突然从平板车上掉落的 ALC 墙板砸到。21时20分许,120救护车到达现场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
记者留意到,此起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为 8.2 万元人民币(不含事故罚款);而伤者伤情核定损失超过105个工作日,属于重伤。
报告显示,中航建筑有限公司,对事故负有管理责任。江西拓海建材有限公司,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两家企业均建议予以行政处罚。
中航建筑现场安全员杨某亮、江西拓海送货员彭某秋,积极采取救助措施,均建议由企业做出内部处理。
两年发生三起事故
曾造成一人死亡
记者检索发现,这是中洲滨海华府项目近两年来,发生的第三起事故。
☛ 2023年12月24日,中洲滨海华府三期主体工程项目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名工人谢某鹤死亡。
☛ 2024年1月5日,中洲滨海华府三期主体工程T5片区A单元B2栋3楼平台发生一起其他伤害事故,造成1人受伤。
三起事故总包单位均为中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据“信用中国”平台,中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今年以来多次因施工问题被行政处罚。
2023年12月24日,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中洲滨海华府三期主体工程项目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名工人死亡。中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能有效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检查事发地点的安全防护情况。2024年7月4日,深圳市福田区应急管理局决定给予人民币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4年2月4日,因在中午或者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福田管理局对中航建筑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2月26日,因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环境违法行为,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福田管理局再次对中航建筑处以罚款人民币5万元整;2月27日,中航建筑又因施工噪声问题被处以罚款人民币2万元整。
2024年7月3日,执法人员在检查中洲滨海华府三期主体工程项目时,发现该项目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中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未能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对上述隐患进行治理。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对中航建筑罚款人民币2.5万元。
2024年7月30日,因施工过程中造成了燃气管道损毁,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对中航建筑罚款人民币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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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写:奥一新闻记者 林诗妍
编辑:林诗妍
编辑:卢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