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骗提醒!请勿轻信“工伤黄牛”非法代理工伤认定

南方都市报APP • 惠州大件事
原创2024-10-15 12:30

近日,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办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业务中发现有疑似“工伤黄牛”非法代理的情况,现提醒广大群众注意:请勿轻信自称能通过收费更改工伤认定结论、提高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级别、获取更高工伤待遇的“工伤黄牛”,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一、“工伤黄牛”欺骗方式大曝光

(一)不敢表明其真实身份。

根据法律规定,以公民身份代理诉讼,不得收取费用。“工伤黄牛”为收取代理费,往往采取“折中”办法:在律师身份问题上含糊其辞,对当事人以“律师”自称或不主动承认不是律师,要求以当事人的朋友或亲戚身份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庭,很少表明其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身份。

(二)以所谓“帮助”名义收取高额费用。

明明是资料齐全,行政部门会按规定受理的案件,“工伤黄牛”却通过夸大办理难度、妨碍执法机关取证、阻止当事人与企业调解等手段误导当事人,从中收取高额的“跑腿费”,瓜分当事人合理赔偿。很多当事人事后知道无需给这些“费用”一样可以办理,都悔不当初。

(三)为了钱,鼓动当事人打官司、夸大赔偿金额。

“工伤黄牛”往往将一些胜算不大,甚至根本没有必要打下去的官司说得非常简单,鼓励当事人进行诉讼,从而收取代理费,以骗取钱财。“工伤黄牛”利用当事人对工伤保险政策了解不全面的弱点,欺骗当事人通过自己办理能得到“更高赔偿”。其实,实际工伤赔偿金额政策法规已有明确规定,根本没有所谓的“高额赔偿金”。

(四)自称关系多、有门路、胜算大。

他们喜欢编造自己与执法机关之间关系紧密,以骗取当事人的信任。常常在法庭、仲裁庭上作秀,纠缠于一些细枝末节问题,没有“真本事”指出真正的法律问题,使当事人遭受损失。一些“工伤黄牛”在打输官司后,还会用“对方当事人有关系,法官业务能力差,给的钱没对方多”等荒谬理由来搪塞当事人,甚至教唆当事人“闹事”,进行上访、信访。有些“工伤黄牛”收取代理费后,或敷衍了事,或一走了之。

二、如何选择和聘请律师

(一)“四要”

一要到正规的律师事务所聘请律师;二要认真查看律师执业证件;三要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四要索取正规律师费发票。

(二)“四慎重”

一是慎重聘请低价竞争的律师;二是慎重对待各种口头承诺;三是慎重缴纳律师费以外的其他费用,包括授权代交、代领各种费用;四是慎重在空白文书上签名。

为避免不必要的损失,特提醒如下:

★参保职工被认定工伤有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如需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向人社部门申请即可。人社部门将依法依规开展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如需进一步了解工伤保险政策,您可拨打属地人社部门及社保经办机构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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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蒋奇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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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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