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新规:业委会干得好不好,业主可线上匿名打分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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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4-10-16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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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记者魏凯 去年广州新成立业主组织超过600个,全市现有业主组织超过2000个,占符合条件物业小区约六成。为了帮助这些业委会更好地为小区服务,近日广州市住建局出台《广州市物业小区业主委员会履责情况业主评价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拟引入业主线上匿名打分制度,凡是业委会出现了违规收取物业公司好处等行为,业主都可以通过打分评价进行群众监督。

这份意见稿介绍,为确保客观、公正、高效,保障小区全体业主参与评价的权利,减轻相关各方的工作量,统一采用广州市业主决策电子投票系统收集业主评价意见,个别在投票系统没有业主信息数据的小区除外。基于电子投票系统具备业主身份识别、自动统计等功能,查询、公告业主评价结果时不显示具体的房号、打分,确保业主在评价过程中不受外界干扰,避免任何组织、个人打击报复或采取其他不公正待遇。

在具体操作时,每年的2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业主可关注“广州物业管理”微信公众号、绑定身份后即可评价业主委员会前一年度的履责情况,评价时间合计3个月。

为了简化和标准化打分评价流程,意见稿综合考量了日常处理信访投诉和矛盾纠纷调处反映出的突出问题,最后确定了20项广大业主可感知、好评价的标准化内容,每项的打分分值从最高5分到最低1分,总分满分为100分。

20项打分内容具体包括,业委会是否做到了每季度公布共有资金的收支情况或监督共有资金公布情况;是否依法依规依约交纳物业服务费、停车服务费、维修资金以及需分摊的相关费用。

此外,业委会是否做到公平公正,本人及其近亲属是否有在为本物业小区提供物业服务的企业及其下属单位任职;有没有索取、非法收受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人或者有利害关系业主提供的利益或者报酬。

意见稿还提出,业委会打分评价遵照一年一评价的频率进行,评价周期自前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评价对象包括全市依法成立(换届)满一年及以上的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全体委员集体辞职或者被依法罢免的业主委员会不纳入评价范围,对前后两届业主委员会不混合评价。

编辑: 魏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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