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闯可能会被罚款,大鹏划定全国首个“临时自然灾害危险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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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4-11-14 08:32
南都讯 摄像许松龙 胡可 《深圳经济特区自然灾害防治条例》自2023年11月正式施行以来,大鹏新区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先行先试,率先划定全国首个“临时自然灾害危险区”,并于近期发出通告正式公布划定范围:大鹏半岛市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深圳大鹏半岛国家地质自然公园、大鹏新区管辖大鹏海域范围。【视频编辑/剪辑钱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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