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跨市运输处置建筑垃圾违法行为不时发生。近日,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东莞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共同签署《备忘录》,将建立两市建筑垃圾平衡处置利用及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全面加强建筑垃圾跨市处置和非法行为打击力度。
将紧盯高速出口,加大检查频次
东莞、广州作为粤港澳大湾区重点城市,随着城市现代化建设进程的加速,建筑垃圾规范管理成为考验城市治理水平的关键环节。为凝聚两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合力,穗莞签署《备忘录》,通过友好协商建立合作互动关系,加强两地跨境运输车船和中转点管理,打击建筑垃圾偷排乱倒等违法行为,规范跨区域平衡处置秩序。
根据《备忘录》有关约定,东莞、广州两地城管部门将围绕“一平台、三机制”,开展联动协作。其中,“一平台”是指省建筑垃圾跨区域平衡处置协作监管平台。东莞、广州城管部门将引导具备合作意向的建筑垃圾跨区域平衡处置排放单位和消纳单位,通过省“四方平台”办理登记手续。对于未完善登记手续进行跨区域平衡处置、未按照登记路线和点位运输处置建筑垃圾等行为,将联合依法进行查处。
“三机制”包括信息互通机制、执法检查机制、定期会商机制。东莞、广州城管部门将建立实时信息互通工作群,通报运输车辆、运输船舶、陆上临时转运场所、水运中转码头(临时装卸点)信息,强化建筑垃圾跨区域平衡处置的协同监管。同时,两地有关执法队伍加强日常执法,并定期开展专项联合执法行动,重点对市交界区域、水上运输区域加大巡查力度,按各自职责依法查处违法运输、倾倒、消纳建筑垃圾的行为。
接下来,莞穗两地将对建筑垃圾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两市将紧盯高速出口、交通主干道等重要交通路口,在节假日、夜间等时间节点加大检查频次,严肃查处违法处置建筑垃圾行为。
此外,对相关部门移交、群众举报投诉等发现的违法消纳点中转站,将依法严厉查处予以取缔,并加大对乱倾倒行为的查处,组织排查高发频发违法倾倒区域,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大核查违法倾倒建筑垃圾来源,坚决严查到底。
东莞开展建筑垃圾“清源”集中整治行动。
跨市非法运输处置建筑垃圾时有发生
近年来,跨市运输处置建筑垃圾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在“东莞市信用信息双公示”平台,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通报的建筑垃圾非法运输处置行为中,部分便是跨市非法运输处置。
其中,11月27日,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通报,高安市汇兴汽运有限公司车牌号为“赣C9P475”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着“赣C170U挂”的重型平板自卸半挂车,于11月8日在长安镇莞长路耀华油站旁,未经核准擅自处置约31.02立方米城市建筑垃圾。高安市汇兴汽运有限公司被警告并罚款3万元。
11月25日,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通报称,11月11日15时44分,深圳市越兴机械施工有限公司未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员工驾驶重型自卸货车(粤BHD587),在塘厦镇平山188工业大道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运输有建筑垃圾约12立方米。深圳市越兴机械施工有限公司被警告并罚款1.3万元。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除了广州,接下来还将推动与其他周边城市建立联动协作机制,做好建筑垃圾跨区域平衡处置工作,对跨市非法运输处置建筑垃圾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东莞开展建筑垃圾“清源”集中整治行动。
三次“清源”行动查处跨市非法运输行为34宗
建筑垃圾处理不当,给环境安全带来不少隐患。据了解,2023年,东莞共产生固体废物总量5266.43万吨;其中,建筑垃圾产生量约为3600万吨,占比近7成。
今年以来,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持续加大建筑垃圾整治力度。其中,从10月30日到11月19日,东莞已开展三次建筑垃圾“清源”集中整治行动,持续严厉打击建筑垃圾违法行为。
据统计,三次“清源”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247人次、执法车辆691辆,查处非法处置、受纳场所17个;查处非法倾倒点、堆放点11个;查处工地非法排放行为3宗;检查车辆1595辆,查扣车辆181辆;查处非法运输行为80宗,其中跨市非法运输行为34宗。
采写:南都记者 田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