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法院:以良法善治护航“百千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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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4-12-10 14:33

“中山‘百千万工程’点赞榜”是南都高质量发展研究院(中山)推出的重要智库研究产品,榜单由媒体独立发起,遴选“百千万工程”优秀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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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坚持“四个聚力” 以良法善治护航“百千万工程”助力乡村振兴

单位:中山法院

今年以来,中山法院坚持“四个聚力”,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高质量审判服务保障“百千万工程”,助力实现中山市镇村区域协调发展。

聚力镇村低效工业园改造

主动回应“工改”司法需求,将服务保障“工改”作为全面落实市委“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头号工程进行重点部署。制定裁判指引,统一裁判标准,发布典型案例,受理涉“工改”案件56件,案涉标的总额26亿余元,促成2700余亩土地纳入“工改”整备收储,支持中山在法治轨道打赢打好破解土地瓶颈攻坚战。

妥善审结东区街道白沙湾村委会土地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系列案,一揽子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力促全市最早获批“村企合作+单一主体归宗”九亩湾工业区“工改”项目及时落地实施。

发挥典型案件示范作用,规制引领类案源头化解,审结黄圃镇大岑工业区土地租赁和土地转让系列纠纷案,促成中山智能家电产业园628亩土地完成土地整备,保障了全市面积最大的“工改”项目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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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名镇街“工改”成员旁听第一法院审理的一起行政处罚案件。

依法先行判决交还土地参加“工改”,把助推项目快速投产达效融入司法办案全过程,确保涉“工改”西区沙朗8万平米涉“工改”土地租赁合同纠纷项目顺利推进。法院服务“工改”入选“中山改革30项典型案例”。

聚力平安法治乡村建设

妥善审理涉农案件,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服务乡村产业发展。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深入开展“马锡五审判方式新时代实践活动”“人民法官下村居”,与多部门共建“村庭所”联动机制,设立“法润乡风”乡村振兴法律服务工作站,深入村居开展巡回法庭97场,获评2024年中山市“先锋杯”党建创新优秀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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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贴近群众现场说法。

助力美丽乡村建设,践行“四下基层”制度,积极开展党员干部“入镇下村”行动,积极对接“百千万工程”示范引领重点村三乡镇鸦岗村,在三乡岗泉村等建设法治文化长廊,为结对共建的南头镇将军社区、升平社区等开展结对帮扶支持服务。主动融入全市“1+6+N”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坦洲法庭获评全省先进典型。

推进“校园星火新时代法治育人工程”, 持续擦亮“中学生校园法治情景剧大赛”“模拟法庭”等国优、省优特色普法品牌,立足中山深厚地域文化底蕴打造“香山融+”文化交流融合品牌,获得2024年中山市创新创先和优秀普法奖项7项,中山市中院获评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被司法部、全国普法办通报表扬。

聚力“无讼”乡村建设

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聚焦6方面20项任务考评指标体系,选树坦洲、火炬开发区、黄圃3个人民法庭作为第一批重点培育对象。推动市委印发《中山市关于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的方案》,在党委领导支持下,全市法院与市委政法委、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镇街等单位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加强“一庭一品牌”示范效应,探索出“庭所共建”“无讼社区”“无讼产业园区”等一系列中山经验,中山市第二法院与南头镇工商联(商会)共建的“法院+商会”模式近三年四获全国表彰,今年南头商会获评“商会调解培育培优行动中工作突出的商会调解组织”,是全国唯一获此殊荣的基层镇街商会。

1-10月,中山7个人民法庭共受理案件21074件,同比下降13.85%,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成效持续明显;办结18834件,结案率为89.37%,同比上升10.07%。

聚力美丽乡村建设

审结环境资源类案件66件。服务水污染治理,联动中山多部门一体推动“六污同治”工作,受理“治水”案件74件。不断完善跨区域、跨部门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完善与市河长办建立的“河湖长+河湖法官”长效合作机制,织密生态环境保护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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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中山市河长办举行《“河湖长+河湖法官”工作协作机制共建协议》签约暨“中山法院河湖法官工作室”揭牌仪式。

实施环境资源审判“三合一”归口审理,探索建立“法院裁决+行政主管部门监管”的生态环境修复机制,在横栏镇设立全市首个环资审判劳务代偿工作站。

建立沙溪镇“凤凰山”环境审判修复示范基地,依法加强五桂山等重点区域、重要流域的生态保护。审结中央督办的符某贵等五人非法洗砂致环境污染案,严厉打击破坏河道生态安全犯罪行为,有力保护珠江口海域河道生态环境。

整理:南都记者吕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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