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新增44个电动车违法抓拍点,含金沙洲大桥等!点位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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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4-12-10 12:34

12月10日,南都记者从广州交警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广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广州交警新增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抓拍取证点位44个,对电动自行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逆向行驶、未按照规定悬挂号牌、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不靠车行道右侧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并短信告知违法当事人配合调查处理。

南都记者注意到,新增抓拍取证点位设置在黄石西路石槎路口(东往西)、三元里大道水边街路口(南往北)、金沙洲大桥上桥出城处(东往西)等多个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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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个抓拍取证点位。

南都此前报道,《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公布,并于12月30日起施行。规定要求,禁止电动自行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内环路及其放射线、过江隧道、人行道,未设置独立非机动车道的路肩、桥梁、隧道、高架路、立交桥以及其他禁止通行的道路行驶。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规定还提到,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不得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超过十五公里;不得逆向行驶;不得醉酒驾驶;不得以手持方式使用通讯工具、浏览电子设备以及吸烟、饮食等妨碍安全驾驶;不得在行经交通流量大的路段、交叉路口、人行横道、窄桥、急弯、陡坡、隧道等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时超车;不得牵引动物或者拖拽载人载物装置等。

违反该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查处超速行驶的,应当查明原因,有非法改装、加装、拼装导致超速等违法行为的,按照职责分工将信息线索移交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采写:南都记者 敖银雪 通讯员 交宣

编辑:张亚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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