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部分企业在发展中常面临不规范的执法行为,个别执法人员不遵守程序,随意性大,甚至存在执法过度或不公正等情况,趋利执法、粗暴执法,小过重罚、以罚代管、以罚增收等问题时有发生,往往影响企业发展现状,甚至影响企业长期投资信心。
12月11日至12月12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于京召开,会议提出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南都记者注意到,这是近年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对规范涉企执法作出明确部署。
事实上,过去一年,中央高层、国家部委反复强调,要规范涉企执法,力求改进执法行为,降低企业负担,提高执法透明度和规范化水平,为企业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早在2023年,国务院曾发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其中强调要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避免过度执法和行政干预,减少对企业的不必要干扰。
近期以来,中央高层和国家部委更是密集发声,9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会议指出,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10月8日,国家发改委主任郑栅洁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连用多个“不能”来表示对涉企执法的要求:更多采取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方式,不能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执法,不能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
不到一周,10月14日,市场监管总局、工信部、司法部、金融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齐聚国务院新闻办,在这场新闻发布会上释放加强对企业法治保障的信号:严格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加强涉企执法监督、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
今年11月,公安部文件《关于规范办理刑事案件适用资金冻结措施的若干规定》广受关注,被业内人士看作是对异地逐利性执法的一种回应。文件明确,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资金冻结措施,整治执法突出问题。
过去一年,多地也在探索如何规范涉企执法,据报道,浙江省公安厅今年5月启动改革,破解企业困于多头检查的难题,将公安机关涉企检查权力事项535项合并精简,并将检查事项分类分级处理,试行“逢检必扫”制度,将所有检查行为纳入监督,并出台公安行政检查工作规定,全面规范行政监管执法程序和责任追究体系。今年以来,公安机关对企业的上门检查次数同比减少了约30%。
要规范涉企执法行为,权力部门要主动自我约束,更离不开外部监督。南都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司法部则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工商联等共同行动,剑指涉企违规执法行为。今年11月,江西新余市司法局更明确提出,要在年底前建立市县乡三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常态化监督体系,加强涉企执法突出问题专项监督整治,其中特别提及,要联合财政部门定期分析研判,对罚没收入增长异常的部门进行提醒,必要时进行专项督查。
对于当下的经济形势而言,规范涉企执法,回应企业关切,更大力度保护和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显得尤为关键。行政处罚不是目的,执法的根本目标是维护良好市场秩序,促进广大经营主体规范健康发展。未来,如何将执法之弊变为发展之利,如何打造更优营商环境,更好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是需要持续努力的方向。
采写:南都记者蒋小天 发自北京
编辑:梁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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