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华南农业大学党委原副书记、纪委原书记陈少雄(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佛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少雄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陈少雄利用担任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副院长,华南农业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图为陈少雄。图源:检察日报
据公开信息显示,陈少雄,男,汉族,1964年8月出生,管理学博士。陈少雄于1983年9月考入华南农业大学农学系农学专业学习,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毕业留校任农学系政治辅导员,历任系团总支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系党总支委员、校团委常委、社会实践部部长。
陈少雄长期在教育领域工作。2004年5月任广东省考试中心制卷部主任,2007年6月任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主任,2008年4月任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副院长,2012年9月任广东省就业指导中心主任。2013年12月,陈少雄回到华南农业大学任党委副书记,2014年5月起任纪委书记。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年9月19日消息,陈少雄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接受广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0月22日消息,陈少雄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称,陈少雄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廉洁底线失守,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推进、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少雄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少雄开除党籍处分;由广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对陈少雄的开除党籍处分决定,待召开广东省纪委全会时予以追认。
信息来源:广东检察、检察日报正义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等
整合:南都记者 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