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发文要求: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校园商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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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4-12-18 18:13
近日,广东省教育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校园商超规范管理指导意见(试行)》,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指导意见》提到,要严控设置范围。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校园商超,已经设置的,要逐步退出;寄宿制中小学可根据学校实际需求,征求家委会和学生代表意见后,经学校领导班子、校代会或教代会等方式集体讨论后决定。 视频:实习生 吴蒋琳子 记者 孙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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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小鹏7196W
南方都市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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