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备案审查法”实施一年,如何纠错规范性文件?

南方都市报APP • 时局快报
原创2024-12-19 11:28

南都讯 记者刘嫚 发自北京 “小备案审查法”实施一年以来,备案审查制度建设也迈入新阶段。12月1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发言人王翔介绍立法工作有关情况时称,为加强备案工作,法工委推动全国31个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全部建成使用,将各类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此外,法工委还首次将常委会组成人员对2023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连同报告,一并交由有关制定机关研究处理,推动解决有关问题。

图片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发言人王翔介绍立法工作有关情况。

王翔介绍,备案审查作为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宪法监督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宪法监督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抓手,承担着保证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治统一,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利的重要使命。

2023年12月2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因具有法律性质,但又非一部典型的法律,《决定》又被称为“小备案审查法”。

“《决定》在法律制度层面对备案审查工作作出全面系统规定,备案审查制度建设进入新阶段。”王翔介绍,一年来,贯彻落实决定是备案审查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为做好决定的宣传解读和实施工作,今年4月法工委在重庆市举办首次全国性备案审查工作座谈会,通过工作交流推动备案审查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二是,加强备案工作,推动全国31个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全部建成使用,将各类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三是,认真做好审查纠错工作,依法督促纠正存在违宪违法问题的规范性文件,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四是,积极开展集中清理工作,持续开展跟踪监督。首次将常委会组成人员对2023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连同报告,一并交由有关制定机关研究处理,推动解决有关问题。首次将备案审查与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相结合,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五是,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推动各省级人大常委会参照决定,修改完善本地区有关备案审查的地方性法规。支持其他各备案审查机关加强制度建设。首次选取地方人大审查纠正的典型案例作为指导案例向社会公开。首次广泛听取基层立法联系点对备案审查工作的意见建议。

六是,加强备案审查理论研究。组织编写历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汇编、备案审查案例选编和备案审查决定的理解与适用等丛书。广泛推动省级人大常委会与地方高校共建备案审查研究机构。

编辑:梁建忠

对这篇文章有想法?跟我聊聊吧
南都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授权联系方式:
banquan@nandu.cc,020-87006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