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惠州以“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认真落实国家、省药品安全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的目标,强化风险管控,健全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全面加强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质量监管,提高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全市药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未发生药品安全事故。
截至目前,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检查药品生产企业25家次,药包材生产企业3家次,医疗机构制剂室1家次,约谈企业2家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4106家次,采取告诫、约谈33家,立案202件,没款金额68.99万元,移送公安5宗;检查医疗机构1191家次,发现非法渠道购进药品2家次,立案41件,罚没44.02万元,移送公安1宗,通报卫生健康部门23家次;检查疾控机构、疫苗接种单位233家,发现违规6家,通报卫生健康部门4家。
2024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持续深化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提升执法与监管能力,从检查核查、监督抽检、投诉举报等渠道及时发现问题,尤其聚焦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违法行为,高压严打违法违规行为。2023年6月开展巩固提升行动以来,全市共查处案件817宗(其中药品领域违法案件481宗,医疗器械领域违法行为157宗、化妆品领域违法案件179宗),处以罚没款866万元,吊销许可证1宗,捣毁窝点6个,移送公安18宗,其中查办《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方案》所列20项重点违法违规行为案件9宗,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力。
惠州市市场监管局结合国家、省抽检计划,统筹制定全市药品抽检安排,在确保代表性和覆盖面基础上,重点对往年抽检不合格产品、投诉举报频发的产品进行抽检。截至目前,已完成药品监督抽检700批次,检验合格699批次,合格率99.9%。对不合格产品均依法依规进行处置,不合格处置率达100%。
在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上,惠州市市场监督局将药品不良反应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日常检查内容。截至目前,收到全市医疗机构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6794份,为用药风险研判提供依据。
与此同时,惠州市市场监管局还主动排查风险,开展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加强分析、排查,排查出药品单位从非法渠道购进销售药品、违法回收倒卖药品,农村地区医疗机构未按规定储存使用药品和清理过期药品等风险信号。针对风险点,印发《关于深入开展药品流通使用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聚焦突出问题,对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不按规定储存使用药品和清理过期药品、药店不按许可条件维持等行为开展专项整治。严格核查无证经营药品、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票账货款不一致、“账外账”“库外库”“回流药品”等经营行为。
接下来,惠州市场监督局将加大对药品监管人员的培训力度,完善药品监管及应急机制。强化药品网络销售监测预警,加大对网络销售的监督抽检频次,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品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行为。提高公众的药品安全意识,增强公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社会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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