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广州市支持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 全力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12月26日,南都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措施》提到,打造大湾区律师执业高地,明确提出“对符合条件的粤港澳大湾区律师,落实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
发布会现场。
搭建服务律所“走出去”对接平台
据介绍,《措施》共四部分23项具体措施,包括发展目标、主要措施、组织保障和附则。
其中包括优化对外交流布局,指导市律协开展海外法律市场调研,搭建服务广州市律所“走出去”的对接平台;组织专业律师为政府外事活动提供公益法治保障。
同时推动完善合伙联营机制,争取优化设立条件,为港澳律所内地联营提供全方位政策支持;用足各区法律服务业现有开放政策,争取港澳律所入驻或来穗开展业务。
此外,打造大湾区律师执业高地,为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提供人才住房、纳税、保险等便利服务;将符合条件的粤港澳大湾区律师纳入广州高端与紧缺人才目录,落实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
《措施》还提到,加强高层次律师引进,完善来穗执业或工作的境外律师在出入境、外汇管理、执业险等政策;鼓励律所聘用外国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用好粤港澳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机制,加大港澳律师人才引进。
广州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处长王丽萍表示,广州现有律所1061家,百人以上的规模所39家,绝大部分是中小所,该局秉持“引强育优,专精发展”理念,既支持大所拓展业务增强国际竞争力,同时鼓励中小所和新设所深耕重点产业领域。
她强调,“将持续加强涉外律师的培训,尤其是把青年律师的成长成才作为重点”,目前40岁及以下的青年律师1万6千多人,该局将就涉外、互联网以及新兴领域等人才缺口,有针对性地实行“订单式”培养。
推动穗港澳法规机制衔接
“纵观整份《措施》,我感受到了广州市对我们港澳律师的满满热情和诚意。”广州市律师协会涉外法律服务分会会长、粤港澳大湾区律师何君尧表示,《措施》继续完善粤港澳合伙联营律所的机制,为大湾区律师提供各方面的支援服务,以及支持穗港澳行业间的沟通交流,“这些措施加强了穗港澳法律行业的交流,进一步推动法律规则和机制的衔接。”
《措施》重点提及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工作,包括建立广州涉外法治全球高端智库,为涉外律师安排课程、考察、实务训练来提高业务理论和实战水平,为青年律师提供参与国际交流和学习培训资助。
何君尧指出,“这些措施扎实推动了涉外法律服务人才的建设,为法律规则与机制衔接做好基础。”
他注意到,《措施》中明确提出,对符合条件的粤港澳大湾区律师,落实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广州南沙港澳居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这对我们来说具有很大的吸引力。”
会后,何君尧告诉南都记者,广州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训计划即将出台,“最快明年2月中旬可推出!”
他介绍,涉外法律服务人才需要读的课程涉及跨境服务、电商、反倾销与反垄断等相关法律知识,还要走进国际化企业实地考察,甚至踏出国门到欧美、东南亚等地实务训练。
广州市律师协会会长邓传远表示,将组织新一届律师协会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学习和理解《措施》精神,“将其纳入今后四年的行业发展大局,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同时,组织专题培训、交流研讨等活动,帮助广大律师深入理解政策精神,明确发展方向,切实享受政策带来的实惠与成果。”
采写:南都记者 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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