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晚间,碧桂园发布公告称,旗下一家间接非全资有限合伙企业(作为卖方),与买方(作为买方)及长鑫科技(作为目标公司)共同订立股份转让协议。
据此,碧桂园同意将持有的长鑫科技约1.56%股本权益的销售股权出售给买方,此次股权转让成交金额为20亿元。出售事项完成后,碧桂园将不再于长鑫科技拥有任何权益。
公告显示,长鑫科技成立于2016年,主要从事集成电路的设计及制造。碧桂园于2021年作为B轮战略投资者参与投资长鑫科技。于股份转让协议日期,长鑫科技的认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7,770,942,240元,而卖方持有约1.56%的股本权益。
此次交易中,买方合肥建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要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买方由担保公司直接持股87.45%,其最终实益持有人为合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对于此次出售理由和款项用途,碧桂园表示,“集团正积极化解阶段性流动压力,由于本集团仅于长鑫科技持有少数权益,公司认为进行出售事项及变现销售股权价值将对公司有利。公司拟将出售事项所得款项用作本集团的一般营运资金,目前打算主要用于保交楼等项目建设开支。”
就此次交易盈利情况,碧桂园表示,公司持有的长鑫科技销售股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约19.41亿元,预期出售销售股权本集团在2024年将会取得盈利约为0.59亿元,即销售股权的代价与销售股权的账面价值之差额,以最终审计为准。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王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