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王玮 发自北京 国务院办公厅1月3日印发了《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坚决遏制乱检查现象,为企业营造一个更加公平、透明的法治环境。
中秋节前夕,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陶朱所工作人员在一家月饼生产企业内检查月饼生产包装过程。新华社资料图
严禁任何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擅自进行检查
《意见》的发布是对当前行政执法领域存在问题的有力回应。近年来,多家企业反映频繁的行政检查给企业带来了沉重的迎检负担。检查主体多、检查内容多、检查频次多、检查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影响了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健康发展。例如,司法部公开的行政执法监督典型案例中提到的一家公司,从2021年至2023年,每年都接受上百次检查,影响了企业的正常运营。因此,中央高度重视规范涉企执法行为,通过一系列会议和政策文件,旨在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此次新发布的《意见》明确了行政检查主体资格,只有具备法定资格的行政执法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和受委托组织才能实施行政检查,严禁任何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擅自进行检查。此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清理并公布行政检查事项,未公布的事项不得实施检查,从源头上遏制乱检查现象。
为了最大限度减少入企检查频次,《意见》强调要合理确定行政检查方式,通过书面核查、信息共享、智慧监管等方式减少现场检查。同时,要求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在2025年6月底前建立本领域分级分类检查制度,并梳理并公布行政检查标准,确保检查行为有章可循。实施行政检查前需制定检查方案并报批,实施时出具通知书,结束后及时告知结果,以提高检查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意见》还强调,专项检查要符合监管客观需要,严格控制范围、内容和时限,杜绝全覆盖、无差别检查。同时,涉企行政检查要做到“五个严禁”“八个不得”,防止逐利检查、任性检查,确保检查行为规范、公正。
为了加强执法监督,《意见》指出各级行政执法监督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违反规定实施行政检查的行为进行查处。此外,强调要加快全国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利用数字技术提高监督效率,确保执法监督精准高效。
对乱检查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意见》还强调要严肃责任追究,对乱检查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涉嫌违纪或职务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这一系列措施的实施,将为企业发展创造一个更加公平、透明的法治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南都注意到,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规范涉企执法行为,通过一系列会议和政策文件,旨在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2023年12月11日至12日)首次明确提出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
2024年以来,更是密集发布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和召开多次重要会议,进一步强化了规范涉企执法的要求。2024年9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进一步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2024年7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指出一些地区和领域存在随意检查、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等问题,要求切实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必要干扰,科学实施抽查检查。2024年11月,公安部发布了《关于规范办理刑事案件适用资金冻结措施的若干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资金冻结措施,整治执法突出问题,回应异地逐利性执法问题。
编辑:梁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