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沙市芙蓉区法院作出的《受理通知书》显示,该院已对雷武泽和妻子起诉王某文、胡某雄的人格纠纷案一案立案。雷武泽夫妻索赔6元,并要求公开忏悔赔礼道歉。2024年11月28日,其儿子川川被拐案二审在四川开庭审理,并择期宣判。1月6日,雷武泽告诉南都记者,法院将会告知二审宣判时间,但目前尚未接到通知。
雷武泽曾经发布的寻亲照片。
雷武泽来自湖南长沙,因其左边立起来的眉毛,在寻子圈被称为“雷公”。儿子川川于1998年4月9日出生,2001年在湖南岳阳被住在隔壁的女邻居带出去“玩”,半路遇到一位陌生人,此人设下圈套将川川拐走。
儿子被拐后,雷武泽悬赏25万元寻子,足迹遍布全国多个省份。2023年6月,岳阳警方通知其DNA比对成功。至此,雷武泽的寻子之路画上句号。
1月6日,雷武泽告诉南都记者,他要求人贩子王某文、胡某雄赔偿寻亲交通费1元、误工费1元、精神伤害费1元等费用,总计6元。目前法院已受理。
“二审刑事判决书如果认定他们拐走川川,我认为就不需要再准备其他证据材料了,现在二审还没有宣判。”他表示,法院将会告知二审宣判的时间,但目前尚未接到通知。
为何索赔6元?雷武泽称,妻子和川川都很支持。“王某文二审阶段就表明没钱了。这次索赔更多是公益性质,希望越来越多人关注寻亲群体。”
南都此前报道,雷武泽提供的南充中院一审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文、王某琼、胡某雄以出卖为目的,拐骗、贩卖幼儿,其行为均构成拐卖儿童罪,应依法惩处。其中,王某文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
在案证据显示,王某文从2001年10月开始从事拐骗、贩卖儿童犯罪活动,2006年曾因拐骗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继续从事拐卖儿童至2014年6月,在多地流窜作案十四起,连续作案时间长达十余年,前罪和漏罪共计拐卖儿童十四人,造成部分被害人父母轻生、离婚和巨额经济损失,在多地造成社会恐慌,引发社会不安,犯罪情节特别严重。
王某文到案后,对大部分指控事实在确凿证据面前拒不认罪,不配合侦查机关查找被拐儿童,毫无悔罪表现,主观恶性极大,依法应当从重、从严惩处。最终,南充中院一审判处主犯王某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犯罪所得人民币十九万九千元,上缴国库。
2024年11月28日,二审庭审结束后,雷武泽直言很“愤怒”,“王某文不仅没有道歉,而且只承认拐走了3名孩子,坚决否认包括拐卖川川在内的其他指控,试图找借口脱罪,百般抵赖。”
采写:南都记者 韦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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