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南都湾财社记者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官网获悉,中国移动新疆公司原党委副书记、董事、副总经理刘英杰(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甘肃省嘉峪关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英杰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开资料显示,刘英杰长期在移动一线工作,2017年,刘英杰成为奎屯移动总经理,奎屯隶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是伊犁移动旗下的分公司。2019年,他进一步升任为伊犁移动总经理。2021年,刘英杰升任为中国移动新疆公司副总经理。
此前2024年7月,据中国移动纪检监察组、甘肃省纪委监委消息,中国移动新疆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刘英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国移动纪检监察组和甘肃省嘉峪关市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孔学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