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一新闻从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官网获悉,近日,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深圳龙岗自建房“1·2”较大坠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的函。
函文显示,1月2日,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丹竹头社区园墩路51号自建房,作业人员在开展井道施工过程中发生坠落,造成3人死亡。根据有关通知要求,广东省安委办决定对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
具体落实以下督办事项——
☛ 一是请深圳市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迅速成立事故调查组,抓紧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要认真落实《广东省较大及以下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指引》,及时协调纪委监委同步成立追责问责调查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 二是请根据《关于建立事故初步调查报告报送机制的通知》要求,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提交初步调查报告,并每15日向省安委办报告一次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展情况。
☛ 三是事故调查报告经深圳市安委会审查同意后,在规定期限内以市安委会文件上报省安委办,同时要附上纪委监委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追责问责有关情况。如期限内未能完成调查的,需向省安委办说明情况。
截图来源于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官网。
采写:奥一新闻记者 卢若情
编辑:卢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