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南都记者获悉,一对内地夫妻在澳门从事非法兑换活动(俗称“换钱党”),多次在皇朝区娱乐场所与赌客兑换交易。涉案女子22岁,其为了方便出入澳门,与一名餐饮店主合谋,以假聘用方式取得蓝卡。警方现已拘捕夫妻两人及涉事餐饮店主,检获300万港元现金、筹码及车辆。此外,还有两名内地男子因非法汇兑被拘捕。
涉案女子常以私家车接载丈夫与不同赌客交易。
据披露,澳门司法警察局对去年11月一宗相当巨额诈骗案件作后续调查期间,发现当时报警求助的葛姓女子(22岁,内地居民)涉嫌从事非法兑换活动。葛某常以同一私家车搭载崔某(33岁,内地居民,为葛某丈夫)到皇朝区不同娱乐场与不同赌客接触。
近日,警方对两名疑犯暗中监视,见葛某如常接载崔某到新口岸区某娱乐场,与两名内地男子进行兑换交易,协助对方将28万元人民币换成30万港元筹码,两名赌客兑换后离去,司警于场内截获两名赌客,但其中10万港元已经输掉。
警方随后到路环某住宅截获葛某、崔某两名疑犯,搜出280万怀疑用作兑换用的港元现金。据调查所得,葛某于2023年7月开始取得外雇身份,报称收取8000澳门元月薪在陈某(男,43岁,澳门居民)经营的中区食店工作,但一直未上班,而是在娱乐场、酒店房及涉案车辆内与不同赌客进行不法兑换交易。两名疑犯从事非法兑换至少两个月。
司警传召涉案餐饮店主陈某到司法警察局调查,期间陈某承认以假聘用方式协助葛某取得蓝卡,过程中未收取任何利益,但对假聘用的详情拒绝交代。目前,警方以“经营为赌博之不法汇兑”及“为取得许可而虚伪作出并主张某些法律行为”分别对3人落案,移交检察院跟进。
此外,司法警察局于路氹某娱乐场巡查期间揭发非法汇兑案,现场拘捕两名内地“换钱党”男子,有人承认收日薪到澳门作案,但拒绝交代资金来源等相关细节。行动中,司警合共扣押21万港元现金筹码。两名内地“换钱党”分别姓邹,31岁;姓刘,35岁;均无业。二人涉嫌触犯经营为赌博的不法汇兑罪,案件已移送检察院处理。
采写:南都记者 冯奕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