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杨振华 日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惠州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因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和惠州中海水岸城支行分别被处以罚款35万元和60万元,总计罚款95万元。
同时,戴广泉(时任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个贷业务一部总经理)、朱志远(时任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水口支行个贷客户经理)、骆逸祥(时任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水口支行个贷客户经理)分别被处以警告。
爱企查显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成立于2010年6月17日,注册地位于惠州市惠城区麦地东路8号泰豪绿湖新邨,法定代表人为哈斯巴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