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魏凯 因年代久远,广州老旧小区既有建筑即使改造后也很难满足当前的消防标准,为解决这一技术难题,1月21日,16届92次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办法》,明确可以采取酌情变通。
由于各历史发展阶段的社会经济、技术水平及技术标准不同,广州老旧小区的既有建筑普遍消防性能水平较差,存在不同程度的火灾安全隐患,导致改造利用后难以满足当前的消防标准,制约了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活动的开展。
为此,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办法允许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酌情变通处理,鼓励改造实施单位项目实施改造前开展消防安全可行性评估、结构安全评估,在项目建设中提供全过程消防咨询,以确保既有建筑改造利用能满足消防安全需求,具有可行性,
办法还明确提出,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条件不具备、执行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确有困难的,应不低于原建造时的标准,但建筑装饰装修材料仍应严格执行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办法还要求,市住建部门会同市规划主管部门制定和发布关于既有建筑调整使用功能免于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正面清单,并根据城市发展需要适时对正面清单范围进行调整。除拆除重建外,正面清单范围内,或经属地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出具可以调整使用功能的书面确认意见的既有建筑改造利用工程,在不变更不动产(历史建筑、文物保护建筑除外)登记的前提下,不增加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建筑层数,不涉及修改建筑外立面风格,不影响建筑结构安全的,免于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可以直接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申请办理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备案。
针对该办法的出台,市政府常务会议还提出要以此为契机改进优化审查、验收和管理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对既有建筑改造利用的实际需求,为有序推进城市更新、提高城市品质提供助力。各级各部门要强化统筹协调,密切配合,持续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完善消防审批工作机制,着力破解消防技术标准适用、政策衔接等难点问题。
编辑:魏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