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奥一新闻接到深圳南山区蛇口街道卓越维港南区一业主投诉,称楼上邻居违规加建大跨度阳台,已严重影响其正常生活。投诉人表示,尽管多次交涉并得到执法部门介入,但楼上加建的阳台仍未彻底拆除。
目前案件已进入行政复议阶段,拆除工作暂时停滞,安全隐患依旧存在。投诉人对处理结果表示不满,并呼吁尽快解决问题。蛇口街道办综合行政执法队表示,案件仍在处理中,将依法依规依程序处理。
楼上违规加建大跨度阳台
拆除暂停陷尴尬困境
近日,奥一新闻接到市民投诉,称南山区蛇口街道卓越维港南区某楼栋19楼住户未办理施工许可,擅自搭建大跨度阳台,严重影响了18楼住户的正常生活。
投诉人赵女士是18楼业主,去年9月购入该房产,10月底准备装修时发现楼上邻居违规加建,出于安全考虑,她暂停了自家的装修工程。
19楼搭建的阳台底部直接架在18楼的阳台雨棚上。
赵女士称,19楼业主此前已因违规搭建阳台遭城管处罚冻结了其房产,并被要求主动拆除。2024年11月18日,该业主拆除了加建的阳台并申请解冻房产。然而,12月11日,19楼业主再次开始施工。经赵女士举报后,执法人员于12月13日三次到场制止,楼上业主仍继续施工,并在当晚完成了钢结构底部的抢建。
执法人员前来了解情况。
赵女士指出,19楼业主为扩大居住面积,未经结构计算和协商,在墙外区域架设钢架施工,这些钢架仅用两根细小的钢条支撑在18楼阳台的雨棚上,严重威胁到18楼及楼下住户的安全。
19楼业主搭建的阳台底部与18楼仅隔着一层简易钢架。
12月26日,社区组织调解,深圳湾社区、蛇口执法大队和卓越物业管理处相关人员参与,调解未达成共识。
12月31日,蛇口街道办事处城管执法队割断19楼阳台钢架主梁。2025年1月1日,19楼业主开始清退建筑材料。赵女士表示,目前已进入行政复议程序,拆除工作现暂停,未拆除的阳台底部钢架依然悬挂在楼上,安全隐患仍存。
赵女士对处理结果表示无法接受,认为多次交涉后楼上违规加建的钢架仍未完全拆除。“还要等60天的行政复议,在这期间,执法队没有办法前往对其进行彻底拆除。”
所涉区域为开发商赠予的空间
非违章建筑
关于此事,奥一新闻记者联系并采访19楼业主李女士。李女士自述,该区域为开发商赠予的空间,并非违章建筑。李女士提到该阳台自2015年建成,此前遭18楼前业主投诉违建,房产被冻结,去年11月为办理“双证合一”才进行拆除。李女士表示,同小区内亦存在类似加建情况但未被要求拆除。
李女士称,2024年12月31日蛇口街道办行政执法队强制执法行动前,她未签收来自执法队或物业管理公司的提前通知或公告,其认为,行政执法队的这一系列执法行为不合规,于是提出行政复议。
加建的悬挑钢架尚未完全拆除
悬梁有多道切割痕迹
1月8日,奥一新闻记者走访发现,卓越维港小区的楼栋阳台为错层设计,即偶数层阳台朝向东南,奇数层则朝向西北。根据物业管理相关人员介绍,正常情况下,偶数楼层的阳台上方不应有平台遮挡。
记者在现场注意到,19楼搭建的阳台悬挑钢架未完全拆除,悬梁处有多道明显的切割痕迹。该平台仅通过几根简易不锈钢管支撑在18楼雨棚钢架上,悬挂状态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奥一新闻记者向小区物业管理单位——深圳市卓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求证。该公司相关工作人员确认了此情况并表示,在发现19楼业主未经报备私自装修后,物业管理处已第一时间向其出示整改通知。
物业管理相关工作人员还表示,2024年12月13日,南山区蛇口街道办事处已将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张贴至19楼住户门外,通知书中明确告知并责令该业主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自行拆除违法加建物)。12月15日,物业管理处再次张贴违建告知函,同时通过短信和楼喊等方式传达相关信息。
据物业管理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住户在进行装修时需填写申请,经过物业管理审批(审批流程通常在3-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上报社区进行小散工程备案。然而,19楼业主进行装修工作前并未向物业管理处提供相应申请。
物业管理相关工作人员还提到,因发出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后19楼业主仍存在加建抢建行为,2024年12月31日,蛇口街道办行政执法队前来执法拆除部分主梁。同时,物业管理处再次向19楼业主发出了违建告知函。函中明确指出,阳台主梁已被城管执法队查处并拆除,现已不具备承重力,要求业主立即停止在搭建的钢架上进行施工,以避免安全隐患。函中还提到,业主违反了《装修管理规定》第六条第3项,未经批准擅自搭建构筑物,要求其在接到函件后的3日内(即至2025年1月3日)进行修复或整改。如未按要求整改,物业管理处将配合政府执法部门采取进一步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并非19楼业主的首次加建行为,据知情人士透露,此前19楼业主就曾搭建过类似大跨度阳台,系后来经城管部门认定该建筑为违章建筑并给予了行政处罚,冻结了其房产,他们才被迫拆除。
问及开发商赠送面积,物业管理相关工作人员明确表示赠送区域并不包括墙外区域,赠送部分均处于室内,在签订合同时会明确告知业主赠送区域。此外,对于19楼业主李女士反映的该小区中亦有其他类似加建行为,物业管理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是否为违建需以执法部门认定为准,如有违建会第一时间向执法部门上报。
公开资料显示,深圳卓越维港小区由南区和北区组成,位于南山区后海片区,中心河以东位置,曾因其深圳湾豪宅定位而被大众熟知,2008年开盘时均价约为2.8万元/㎡,目前均价已涨至21万元/㎡,由深圳市卓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管理。
目前案件在处理过程中
会依法依规依程序处理
奥一新闻记者就此事联系蛇口街道办综合行政执法队,相关负责人向奥一新闻记者透露,自接到该投诉以来,蛇口街道办综合行政执法队高度重视,曾多次前往现场进行执法,亦有派驻队员前去值守。其表示“目前案件还在处理过程中,我们也肯定会依法依规依程序处理”。
当违章建筑进入行政复议阶段
是否就意味着陷入尴尬困境?
在此期间,由此产生的安全隐患
又该如何得到有效保障?
针对这些疑问
让我们一起来听听专业声音
行政复议期间
行政机关可采取临时措施保障公共安全和相邻权人的权益
奥一新闻记者采访了广东知恒律师事务所郑博恩律师,她表示——
首先,针对违章建筑的行政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行政机关在发现违法建筑后应公告并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若未拆除,行政机关可依法强制拆除。拆除违法建筑属于行政机关职能行为,法院无权干预。
其次,关于行政复议期间的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当事人不服行政决定时可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期间通常暂停执行行政决定。但行政机关可采取临时措施保障公共安全和相邻权人的权益。
在安全隐患处理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六十八条,行政机关可在责令拆除后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特别是当存在明显安全隐患时,即便在行政复议期间,依然可以采取风险防范措施。
应当事人要求,报道中赵女士、李女士均为化名。
采写:奥一新闻记者 蔡诗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