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鸡”太多!广州拟再降共享单车适宜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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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5-02-10 20:08

南都讯 记者蒋臻 2月10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公开征求广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适宜总量规模评估结果(2025年—2028年)意见的通告。根据通告,2025年—2028年,广州全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适宜规模为30万—48万辆,中心六区适宜规模为22万—36万辆;与第二轮评估相比,适宜规模进一步降低,电动自行车的增加成为主要考量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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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公开征求广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适宜总量规模评估结果(2025年—2028年)意见的通告。

广州在2018年首次对共享单车进行适宜总量规模评估,第一轮(2019年—2022年)全市的适宜规模为60万—80万辆,中心城区为40万—50万辆。伴随着适宜总量规模的确定,广州在2019年采用招投标方式确定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并实施车辆配额的动态管理,企业所获得的投放配额与服务质量挂钩。三年过后,广州在2011年底就第二轮(2022年—2025年)的适宜总量规模征求意见,全市适宜规模为45万—65万辆,中心六区适宜规模为30万—40万辆。

此次为第三轮适宜总量规模评估,本次评估在系统分析广州市共享单车行业发展现状以及出行特征,总结近年来行业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时空资源(骑行资源承载力、停放资源承载力)、居民出行需求特性及电动自行车对出行结构的影响、区域公共交通供给差异等多方面因素,同时借鉴国内其他城市确定总量规模的经验,测算广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适宜总量规模。

综合评估后,2025年—2028年期间,广州全市共享单车适宜规模为30万—48万辆,中心六区为22万—36万辆。各行政区适宜规模为:荔湾区2.5万—4.4万辆,越秀区2.5万—3.7万辆,海珠区3.1万—4.9万辆,天河区3.7万—6.6万辆,白云区8.9万—11.0万辆,黄埔区1.3万—5.4万辆,番禺区2.6万—3.6万辆,花都区1.9万—2.9万辆,南沙区1.4万—2.1万辆,从化区0.9万—1.4万辆,增城区1.4万—2.1万辆。

对比2021年开展的第二轮适宜总量规模评估结果,本轮评估的适宜规模进一步降低。通告分析了两个主要原因,一是随着近年来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政策的调整变化,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数量迅猛,出行占比也逐年增加,一方面,电动自行车占据了越来越多的道路通行资源、停放资源,压缩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出行的基础设施资源,导致基于设施承载能力的计算规模有所降低;另一方面,居民的出行特征与上一轮规模测算时期有了较大差异,电动自行车对自行车出行产生较大的转移替代,这导致基于出行需求的预测规模有较大幅度降低。

其次,随着国内各大城市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的精细化,各地的投放运营规模保持平稳或有所降低,与此同时,各地的人口规模、建成区规模仍逐年增加,这导致基于对比分析法的计算结果同样有所减少。

据了解,截至2024年底,广州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数量已超过560万辆。在非机动车道、非机动车停放区等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方面,截至2024年底,全市主次干路非机动车道里程超过2900公里,全市城市道路划设的非机动车停放区容量也超过了70万辆。但电动自行车与共享单车均属于非机动车,可以预见,在未来一段时期内,广州城市交通出行结构仍将处于不断变化的过程中,因此,在本次总量评估中,重点考量了电动自行车等因素的影响,以及共享单车与其他交通方式之间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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