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校园性侵受害者建立有效的救济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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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5-02-12 23:49

近日,广西百色一名高中教师唐某某因涉嫌性侵未成年学生符某某而被调查,而受害者符某某在事发八年后选择自杀,使得事件更加令人痛心。

从媒体报道中可以看到,受害女生符某某品学兼优,以全县第一的成绩考入高中,多次获得年级第一。2017年遭受性侵后,她经历了长期的心理创伤,但即便在遭受伤害的情况下,依然展现出超强的学习能力——通过复读考入华东师范大学。然而,八年时光流逝,一个本该在象牙塔中继续绽放光彩的生命,却因无法承受心理创伤的折磨而凋零。

在这漫长的八年里,本应有无数次支援和挽救这个年轻生命的机会。尽管她的朋友、家人察觉到她的心理问题,她自己也曾在社交媒体上表达痛苦,甚至在2021年曾试图跳桥,然而,性侵救助体系的缺失,使她始终未能获得足够的帮助。符某某的遭遇并不是孤例,性侵受害者常常面对的是结构性社会缺陷,包括文化上的污名、法律和心理救助机制的不健全、家庭和社会支持的断裂。如何建立有效的救济机制,使受害者能够在创伤发生后及时得到援助,而不至于一步步走向绝望,是类似事件中学校和社会面临的重大课题。

当前的性侵受害者救济机制存在明显缺位,许多受害者在遭遇性侵后陷入长期的心理危机,难以获得有效支持。世界卫生组织的研究表明,遭遇性侵的受害者极易发展出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抑郁症和焦虑症,甚至会出现自残或自杀倾向。而受害者是否能恢复心理健康,与其身边是否有可靠的社会支持高度相关。遗憾的是,现实中许多性侵受害者缺乏足够的心理资源,导致其身心康复过程严重延误。

有效帮助受害者在事发后获得医疗、心理、法律等综合救助服务,这一点至关重要。许多受害者在面对创伤时,更倾向于自责、隐忍,而非主动求助。因此,政府和社会机构应当积极建设受害者友善的支持网络,例如在校园和社区设立匿名求助热线、心理辅导中心,并加强家庭成员、教师、朋友的创伤知情培训,以便在受害者出现求助信号时,能够提供真正有效的帮助,而不是让她们继续沉默。

教育的缺失也是导致社会对性侵害认识不足的重要原因。目前,学校主流的性教育局限于生理知识,而缺乏对权力关系、性别暴力、性同意文化的深入探讨。学校和家庭对相关话题讳莫如深,容易导致青少年在面临危险时,缺乏基本的防范和应对能力。防性侵教育、创伤知情培训等都亟须纳入基础教育体系,帮助学生在早期建立自我保护意识,并消除对受害者的污名化观念。

符某某的遭遇,让人联想到台湾作家林奕含的自杀事件,二者惊人相似。林奕含在小说《房思琪的初恋乐园》里,以半自传的方式讲述了一名少女被教师性侵后陷入痛苦深渊的故事。这类师生性侵案件之所以极具破坏性,正是因为它隐藏在权力关系之中,加害者往往利用自己的权威和知识优势,使受害者在长期的心理操控中丧失抵抗能力。

然而,我们对于这类性侵害的分析十分匮乏,许多人习惯用“禁忌之恋”或猎奇视角加以解读,忽略了其中的权力不对等和长期控制。这种文化上的逃避,使得公众对类似案件的认识长期停留于表面,在政策层面也难以形成有效的保护机制。建立真正有效的法律和社会救济机制,需要从文化层面剖析性侵害的本质,去浪漫化、去神秘化,回归法律和社会正义的框架,以确保每一个受害者都能得到应有的保护和支持。 □ 麦嘈

编辑:何起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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