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一批典型案例,其中“天津某科技公司被外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小店主因违规广告遭罚巨款被迫注销餐厅”等引发舆论关注。相关个案的及时纠错均由基层检察院发起,进而引发多级检察机关介入监督,有效保障了涉案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典型案例的详情披露令人触目惊心,而从相关案例的监督细节和流程,公众亦可清晰窥见检察监督这一制度性的约束力量,在服务大局过程中通过不断的程序挖潜所进行的法治努力。
2023年3月,天津某科技公司从负责人到员工十余人被外省公安机关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侦查,公司相关账户资金1572万余元被冻结。但在提起批准逮捕期间,同级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案件证据不足,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在案件进入制度化监督范畴的几乎第一时间,基层检察机关的专业坚持和努力便得到体现,典型案例介绍中寥寥数语背后,是基层检察机关殊为不易的专业坚守。
更为难得的是,在检察机关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后,侦查机关依然坚持移送起诉,进而触发四级检察机关介入,2024年6月14日,最高检将此案列为重点交办案件,四级检察机关同步展开工作,最终本案被全案撤销,涉案财物被全部解除查扣冻并全额返还。
而在小店“因违规广告遭罚巨款被迫注销餐厅”案例中,同样是基层检察机关顶住压力,对已经开出巨额罚单的市场监管部门和选择支持强制执行申请、冻结店主银行账户查封房产的同级法院,果断履行法律赋予的检察监督职能,并且在检察建议发出后面对被监督主体“虽书面复函表示采取相关措施改进,但未进行实质性整改”的情况持续跟进,寻求上级检察院、法院的支持,法院的强制执行和过罚失当的行政处罚最终被撤销。
基层检察监督的积极作为、有效履职,从两则典型案例中得到充分体现,也将同级监督的及时性与必要性通过案情细节做了生动诠释。基层检察机关能否顶住压力,秉持专业判断,对侦查机关、司法机关的不当做法紧盯不放、持续跟进,非常需要勇气。而在此过程中,必要的多级检察机关协同作战,不仅起到了抱团的作用,更有对专业判断的层级加持。
可能也正基于此,最高检明确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加强定性把关,“办理跨省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时,由办案检察机关提出审查意见,层报至省级检察院审批决定”。对跨省办案、异地执法的检察监督,要在审查逮捕起诉程序中发挥检察机关层报审批机制,通过检察监督的制度设计、程序挖潜来实现对趋利性执法问题做制度性规制。
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强调,要强化执法监督,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切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趋利性的执法和监管戕害的,不仅是身陷个案困境的企业和企业家,也是地方营商环境的制度核心,更是公众对国家法治与政府公信的基本信赖。而制度性的程序完善与执法规范化建设,保障的则一定是包括民企在内的所有市场主体。希望典型案例的发布在具体实践上有更大的示范作用,对执法细节的纠正也有所指引和警示。护航民企发展,地方治理的各方面更要向检察监督看齐,各司其职而非各自为政。
编辑:何起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