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游客购物,导游不是唯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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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5-02-22 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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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导游和司机。

日前,一段“游客称遭强迫购物,大巴雪天停无人区”的视频在社交媒体引发热议。针对此事,成都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发布情况通报,此后杭州一知名导游发布视频,指责涉事旅行社“卸磨杀驴”,“从线路设计、游客招揽到导游雇佣,旅行社全程主导服务链条,却在纠纷中将责任全盘推给导游”。目前,旅行社质疑该博主借此事件炒作,并以名誉侵权为由起诉,上述视频也遭平台下架。

一直以来,旅游行业强制购物行为饱受消费者诟病,尽管法律层面已有明文禁止相关行为,但隐形变相消费、各类暗示施压等花招依旧常见。强制购物为何屡禁不止?综合来看,强制购物背后是一条由购物店、旅行社、导游、司机等构成的复杂而隐蔽的利益链,多方环环相扣、参与分羹。如果执法不严、监管不力就很难将其从根斩断。

强制购物屡见不鲜,责任其实并不只在导游一方。以上述导游在视频中所称的“卸磨杀驴”为例,在以往的类似事件中,不同景点更换不同导游、组团社“转并团”极为常见,由于旅行社将业务层层转包,责任也随之“转并”、下移,导游难免成为强制购物问题的第一责任人,“产品推销系导游个人行为”也就成为应对舆论最常见的说辞。

而与之相比,同样涉事的旅行社往往很少因受罚伤筋动骨。根据2009年实施的《旅行社条例》,国内旅行社的质量保障金为20万元,但目前的消费水平和旅行社收入较上述条例发布之初已大有不同,即便保证金因违规被冻结也难起到震慑作用。甚至一个老板注册多家旅行社,一家被吊销营业执照换个“马甲”卷土重来,这样的操作并不少见。在上述事件中,其中一家涉事旅行社在2023年多次受到行政处罚,另一家也多次被列入成都文旅局发布的全市投诉量前十榜单。可见,违法成本过低导致屡罚屡犯,显然已经并非偶然。而过低的质量保障金,也使得行业准入门槛过低,影响行业服务水平。

当然,强制购物归根结底是低价游惹的祸。诸如“零团费”“负团费”的低价旅行团背后的盈利逻辑必然是“羊毛出在羊身上”,也直接导致强制购物现象。而低价团本身也是消费者与旅行社、旅行社与旅行社之间的博弈——旅行社以低价为诱饵争夺消费者,一些消费者即便猜到会被要求购物,也抱着“肯定有别人买,我不买就行”的侥幸心理,参与到旅游市场低价竞争的恶性循环当中。

说到底,破解这一恶性循环的关键仍在于旅游市场由靠人头向拼品质竞争的转型,这当中需要有关政策的适时引导,让“满意度”而非“带客人数”成为各个旅行社的激励标准。除此之外,面对强制购物这一沉疴痼疾,不妨借助更合理的用人模式和导游薪酬制度,进一步明确购物环节多个模糊地带的各方权责,充分保障游客知情权、选择权,也让导游带好团有钱赚。

编辑:何起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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