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法修订草案经审议,划分空域应兼顾低空经济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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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5-02-25 11:58

南都讯 记者杨文君 发自北京 2月2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修订草案)》。

据了解,民用航空法是规范民用航空活动的基础性法律,对于维护国家领空主权和民用航空权利,保障民用航空活动安全有序进行,保护民用航空活动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民用航空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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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在深圳人才公园进行演示飞行。近年来,依托无人机、通航等产业的先发优势和不断释出的利好政策,粤港澳大湾区低空经济蓬勃发展。 新华社发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修订草案对促进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发展作出规定,明确国家鼓励发展通用航空,加快构建通用航空基础设施网络,培育通用航空市场,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支持通用航空产业发展。拓展通用航空业务范围,允许通用航空企业从事部分定期运输业务,明确对通用航空业务实施分类管理,进一步增强市场活力。对国家统筹运输机场和通用机场协调发展、省级人民政府因地制宜推进通用机场建设以及组织编制通用机场布局规划等也作了规定。此外,修订草案还明确提出保障低空经济发展对空域利用的合理需求,明确划分空域应当兼顾低空经济发展需要。

修订草案还强化对民用航空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监督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有关单位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数据信息,以及建立民用航空安全信息收集、分析和发布制度等作了明确规定。

编辑:梁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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