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肤品牌林清轩因为宣传抗老功能被罚款。近日,南都记者从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公示信息处获悉,林清轩的线下门店主体公司上海春椿化妆品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东三环中路分公司因为在广告灯箱牌上使用了“林清轩山茶花抗老修护专家”的广告宣传字样而被罚款21234.5元。截至发稿,林清轩方面尚未回应南都记者的采访问询。
抗老功能认定机构不具备资质
从市场监管局的公示信息可知,2024年9月初至2024年10月23日,当事人门店的两块广告灯箱中使用了“林清轩 山茶花抗老修护专家”的广告宣传字样,同时两块广告灯箱中分别有当事人销售的“林清轩 山茶花修护平衡精华肌底液”、“林清轩 山茶花抗皱修护精华油”化妆品的图文描述。
对于产品的抗老功能,林清轩方面提供了由北京国妆科创自然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国抗衰老促进会化妆品产业分会“抗老修护专家”专家评审结论》(以下简称《评审结论》),同时还出具了由中国抗衰老促进会化妆品产业分会作出的《证明函》。
《证明函》显示:“北京国妆科创自然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为中国抗衰老促进会化妆品产业分会认可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具备化妆品认定与评价能力,于2023年12月12日发布上海林清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抗老修护专家’专家评审结论文件,为本会认可的结论。”
对于林清轩出具的依据,市场监管局方面直接予以反驳,称经查询,中国抗衰老促进会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法人,其业务范围为信息交流、理论研究、业务培训、专业展览、国际合作、书刊编辑、咨询服务。中国抗衰老促进会及其同意成立的中国抗衰老促进会化妆品产业分会不具备化妆品功效评价与认定的业务范围。
化妆品法定功效类别不含“抗老”
除了上述协会没有资质认定化妆品的抗老功效之外,林清轩产品的“抗老”宣传违规还因为他们对化妆品的认定与评价已经超出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规定的功效宣称范围。故其出具的《评审结论》不能作为当事人宣传“抗老”功效的科学依据。
南都记者查阅上述两份文件,的确没有看到任何关于“抗老”功效的描述,功效描述只有“抗皱”、“紧致”等。有美妆代工厂创始人告诉南都记者:“抗老宣称是违规的,这个药监部门已经再三强调。可以宣称紧致和抗皱,衰老在科学上是不可逆的,但可以在衰老的进程中减少皱纹的产生,从而保持肌肤年轻状态。”
《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功效相关内容。
他向南都记者透露,“抗老”“抗初老”“抗衰老”等功效宣称均不属于《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列举范围,不能随意在化妆品广告中使用有关“抗老”的功效宣传。“若想要强调‘抗老’功效,建议按照新功效,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功效评价,并完成特殊化妆品注册。”
另外,有负责化妆品配方研发的技术人员告诉南都记者,目前国内化妆品宣传上不能直接宣称抗衰老,但可以宣称和抗衰老相关的表征,比如“12天内眼角皱纹减少70%”这类说法,但前提是要有完备的数据支撑,尤其是临床数据。
对于林清轩违规宣传“抗老”功能,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给出了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21234.5元罚款的决定。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线下宣传广告被罚,但南都记者浏览电商平台发现,林清轩线上官方旗舰店销售的山茶花精油仍带有“抗老”宣传字样。此举是否违规,南都记者将持续关注相关监管动作。
采写:南都记者 徐冰倩
编辑:甄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