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一同披露4则监管动态,涉及中金公司、国元证券、东北证券、国新证券4家券商。
值得注意的是,上交所、深交所的监管措施均指向了保荐业务,且均为现场督查发现问题。此外,两家涉事券商的违规事由均与研发投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相关。
国元证券两名保代
被上交所“罚停”6个月
据悉,国元证券为安徽安芯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芯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项目保荐人;马志涛、徐明为安芯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项目保荐代表人。
在上交所的现场督查中,发现国元证券以两名保代存在违规情况:1、研发人员认定及研发相关内部控制有效性核查存在缺陷;2、收入确认准确性核查存在缺陷。
上交所认定,保荐人在为发行人发行上市申请提供保荐服务过程中,出具的核查报告与实际情况不符,且在多次要求其对相关问题进行核查的情况下,仍未能对发行人研发人员认定、研发费用归集、收入确认准确性等多方面存在的异常情况予以充分关注并审慎核查,先后出具的多份核查报告中发表与事实明显不符的意见,违规事实清楚,情节严重。
最终,上交所对国元证券予以通报批评,对马志涛、徐明予以6个月内不接受保荐代表人签字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及信息。
中金公司及两名保荐代表人
被深交所采取书面警示
据悉,深交所于2023年6月26日受理了青岛科凯电子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科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中金公司为项目保荐人,王丹、贾义真为项目保荐代表人。
经查,在执业过程中,中金公司以及两名保代存在三项违规行为:1、未充分核查发行人研发投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的核查意见不准确;2、未充分关注发行人收入确认、采购管理内部控制不规范,发表的核查意见不准确;3、未充分核查发行人生产成本核算的规范性。
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审核规则》第七十二条、第七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决定:对中金公司、王丹、贾义真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东北证券、国新证券
被北交所“点名”
在上交所、深交所之外,北交所也在同日发布了监管动态,指向了东北证券以及国新证券。
据悉,东北证券及相关人员因“未勤勉尽责”,被给予口头警示、要求提交书面承诺;国新证券及相关人员同样因“未勤勉尽责”,被出具警示函。
压实“看门人”责任是监管依法从严的重要举措之一。2025年2月份,中国证监会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中再次强调压实中介组织“看门人”责任。
会议还通报了2024年对于“中介机构”的责任追究情况:对39家中介机构作出行政处罚,对5家中介机构暂停业务,不断压实保荐人、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的“看门人”责任。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吴鸿森